袁赛男
近日,据媒体报道,著名的黑龙江五常大米2011年迎来好年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抗氧化有机米一斤甚至卖到了199元。但是,与大米高企的售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稻农的有机稻收购价格并不高——“天价”大米的每斤收购价连2元都不到。人们不禁要问,同样是大米生产链条上的主体,为什么稻农与加工企业的获利差距如此之大?
事实上,这种“米贵谷贱”价格倒挂的畸形现象背后,是企业强势与稻农弱势两种截然不同的话语权在市场交易中的真实折射。也就是说,面对利润“蛋糕”,谁分的多,谁分的少,其中凸显的是话语权的差异。
稻农为何在交易市场的博弈中没有话语权?据了解,原来绝大多数的五常大米都是靠“订单农业”生产出来的,而下发订单的加工公司从总体上垄断了从稻种到加工米的整条产业链,凭借其居高临下的独特地位,单方面解释订单,联手向稻农施压,尽可能挤压农民的获利空间,以扩充自己的利润。显然,面对加工企业的“大山”之重,农户虽然数量多,却各自为战,无法信息共享,难以形成有机联系,因而在价格谈判中处于难以对等谈判的弱势地位。倘若政府鼓励和推动农民依法成立合作社等组织,保障农民参与大米的议价权,或许稻农便可因此而多分得一杯羹。
再退一步讲,在现行的市场体制中,小农经济不完善,不成规模,固然导致了农民的议价弱势。但是,价格差距如此之大,或许就不仅仅是一句“小农经济模式存在缺陷”就能解释的。加工企业在收购价上的操控可谓无所顾忌,钻的是政府管理缺位的空子。倘若地方政府能在加强管理,规范市场方面下大力气,那么,加工企业恐怕就不会这般有恃无恐。倘若地方政府能强化产业引导,促使大米的产、供、销形成良性竞争、有序循环,再对加工企业的“霸王条款”予以制度性约束,大米产业链的各环节利润分配有望逐步趋向合理。“谷贱伤农”会挫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粮食生产的安全稳定。而要改变这一现状,最重要的是要使农户真正成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主体,在与其他利益者的博弈中居于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