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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下无食品药品监管当改变

网友投稿  2012-01-03  互联网

    《人民日报》报道,都说百姓饮食用药安全是大事,但在实际生活中,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弱、设备缺,尤其是在广大农村,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按照目前体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只设到县一级,且人员很少,监管能力普遍不足。

    虽说县一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负有监管辖区内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职能,但是一个县往往包括许多乡镇,辖区面积广大,加之不少县一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配置很少,所以实际上很难对县城以外农村地区,有效行使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另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县一级,如果农民买到假冒伪劣食品与药品,也会由于路途遥远很难向职能部门举报。

    正因为广大农村地区实际上处于食品药品监管的盲区当中,所以,无论从有效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需要,还是从尊重与维护农民的平等国民待遇,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县一级的现象应尽快得到改变。

    要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直接设置到农村且配足工作人员,强化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  

    (魏文彪)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1-03/177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