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区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各级干部的引领和支撑,如何在选人用人中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北京市密云县开创了“五四一”干部选拔模式,形成了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选人用人环境,赢得了民心。群众针对选拔干部的满意度,由3年前的46.7%上升至2010年的92.1%,提高了近1倍。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越来越关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密云县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顺应群众期盼,提高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古人云,‘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只有选拔好干部、用好干部,才能人心稳、人心齐、干劲足,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发展。”密云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使全县干部将精力投入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密云县于2008年创新性地提出了“五凭、四事、一潜力”的用人导向,即选拔任用干部要凭党性、凭人品、凭能力、凭实绩、凭公认,年轻干部还要凭发展潜力,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坏事的干部受到重用,形成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选人用人环境。近年来,密云县按照“五凭、四事、一潜力”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关键时刻、重要工作、重大任务中识别干部、选拔干部,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将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把干部的精力集中到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上来,在全县干部中形成了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
让群众广泛参与,就必须让群众知情;群众知情,评价才能客观。近3年来,密云县在干部选拔中,每次干部调整后,县委都要专门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将干部调整的背景、特点、职位要求、岗位安排等向领导干部全面公开,让全县干部了解其“为什么调整”、“怎么调整”。通过“一报告、两评议”,全县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张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