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沭阳县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上采取“四专”、“六制”等规章制度作保障,构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的“防火墙”,确保自“十一五”以来近1.8亿元农发项目资金合理安排和安全使用。
“十一五”期间,该县确立了“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先后争取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0余项,土地治理面积达22.7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企业10个,投入使用农发项目资金1.4亿多元,新建高效农业面积9.3万亩,增产粮食800余万公斤。
(房茂林 徐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