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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逐步推进农业的大部制改革

网友投稿  2011-11-29  互联网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 朱信凯

    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我国应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竞争挑战,这是一个综合课题,在此,我想谈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推动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意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从长远来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强调中央在农业投资事权与财权上的职能和执行力以及行业投资向大部委整合等则是政策选择的战略性改革方向和趋势。

    第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首先从中央与地方的范围和关系的调整入手,逐步建立新型、高效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模式。当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是指中央与省的关系。但是,无论从人口意义还是从疆域意义上讲,我国的省都不是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最适当、最经济的规模单位。因此,我们强调,行政体制改革应当首先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入手,中央政府应逐步强化各部委的垂直管理职能,同时虚化省的实体地位,实现省级政府的中央化,省的性质应该是双重的,既是中央的分支或块块,又是地理范围最大的地方政区。在农业投资及财税体制方面,要逐步实现中央和省重新合灶,建立中央、省与以县、市为代表的地方之间的新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模式。

    第二,在中央和地方的农业投资事权和财权划分上,应当强调投资主体的职能和执行力,即要逐步形成垂直管理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要逐步确立“谁投资、谁执行、谁负责”的事权、财权统一的农业投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的财政农业投资要尽量由其垂直的部门执行和落实。我们认为,以垂直管理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确保农业投资管理责、权、利对等的根本所在。

    第三,逐步推进农业“大部制”改革,重构农业投资管理体制。从形式上看,大部委制的实行似乎只是将职能相关的机构和部门合并,但它并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将职能相近、业务雷同的部门整合在一起,使他们更好地对社会进行宏观管理,减少对经济的微观干预。它的实质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这三者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来构建政府的组织结构。因此,在“大农业部”体制下获得新生的支农投资管理体制就可以有效避免当前的诸多矛盾和弊端,有利于形成透明的责权利对等体系。所以,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农业投资权限,应当逐步向大农业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这是提高农业投资效率的重要保障,也是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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