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约2.67亿亩,其中严重为害面积约1.26亿亩。主要为害种类为草原蝗虫、草原毛虫、叶甲类和夜蛾类等害虫,为害区域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河北、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等13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全国草原虫害防治工作累计投入劳动力48万余人(天),飞机作业2529架(次),大型喷雾器6400余台套,中、小型喷雾器约22万台套,防治面积首次突破8000万亩,生物防治比例超过60%,分别实现了破“八”进“六”。
2011年,各级农牧部门将草原虫害防治工作作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落实牧区发展新政策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3月,农业部畜牧业司会同全国畜牧总站编发了《2011年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报告》,内蒙古、新疆、四川、青海、甘肃等地专门召开了鼠虫害发生趋势分析会,预测预警发生趋势,指导防治工作。6月,农业部举办了全国草原鼠虫害监测技术培训班,有关省区也积极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全年接受培训人员达6.9万人次,提高了基层人员监测与防治技术水平。
二是提早部署工作。4月,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组织相关省区开展了联合检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级防治机构结合本地灾害发生特点,抓住关键时期和重点环节,提前制定方案,细化任务目标,逐级落实责任,保障了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财政拨付草原虫害防治补助经费1.05亿元。在中央财政的引导下,各地相应加大草原虫害防治资金投入。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辽宁等地将草原虫害防治纳入省级财政专项预算。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安排自治区主席预备金2000万元和财政预算内资金340万元,用于草原虫害防治。
四是启动应急值守。6月1日至8月31日,全国各级草原防治机构实行24小值班和周报制度。期间,在全国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00多个县(市、旗、团场)推广使用《草原生物灾害监测与治理统计分析系统》,实现信息上报自动化。各省级防治机构共报送草原虫害发生与防治数据164期,农业部蝗灾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草原虫灾防治值班室根据各地情况编发《草原虫情周报》13期,发布农业部信息2篇,保障灾情畅通,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适时督查指导。防治关键时期,农业部先后4次派出督查工作组深入内蒙古、黑龙江等重点为害地区防治一线,通过调查灾情、查看防治现场、走访农牧民,了解虫害发生与防治情况,与当地技术人员共同分析问题,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内蒙古、新疆、四川等省区也多次派出工作组开展督查指导,对重点灾区实行包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做到“督查指导到位、技术服务到位”,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六是积极推进专业化防治。目前,全国草原虫害防治机构共配备大型机械269台套,中小型喷雾器1.77万台套,结合牧鸡牧鸭和招引粉红椋鸟等措施,全国草原虫害日防控能力达到150万亩,较“十一五”初期提高了50%。在飞机防治方面,内蒙古、新疆和新疆兵团克服航油短缺,因地施策,在原有“运-5”飞机防治基础上,采用“小蜜蜂”、海燕650c滑翔机和三角翼动力飞机飞行作业,防治面积超过500万亩。在大型机械防治方面,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等地探索专业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大型机械防治作用,在虫害统防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是普及绿色防控技术。各地始终坚持“绿色植保”理念,在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基础上,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农药用量较上年减少14%。全年利用生物药剂、牧鸡牧鸭、招引粉红椋鸟等技术防治草原虫害5019万亩,生防比例超过61%。其中,采用绿僵菌、类产碱、印楝素、苦参碱等生物、植物源药剂防治草原虫害面积较上年增加1100余万亩;投入牧鸡牧鸭200余万只,防治面积较上年增加390万亩。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推进人工招引粉红椋鸟治蝗,新建和维修鸟巢13万立方米,数百万只椋鸟迁徙入疆,控制面积较上年增加187万亩。
(全国畜牧总站 杜桂 林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