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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建立“五三一”体系监管“瘦肉精”

网友投稿  2011-11-15  互联网

    为切实加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畜牧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河南省济源市探索建立“五三一”监管体系,加强“瘦肉精”监管。

    推行“三个同步”,把好三个关口

    饲料兽药投入品检查和生猪出栏检测同步进行,把好源头关。加大对饲料兽药投入环节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入畜牧养殖领域;严格生猪出栏检疫与检测检查同步,严防“瘦肉精”生猪流向市场。

    生猪检疫与检测同步进行,把好屠宰关。严把生猪入屠宰厂(场)关,严查耳标、检疫证明、产地出具的《河南省“瘦肉精”抽检证明》,严禁无耳标、无检疫证明、无产地出具的“瘦肉精”抽检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场);严把企业自检检验关,杜绝问题肉品流向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定点屠宰厂(场)要严加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取消定点资格。

    验证与索票同步进行,把好销售关。该市要求质监部门指导企业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口;工商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密度,对生鲜肉经营门店、商户的主体资格、进销货发票、台账、肉品检验检疫证明、肉品质量严格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卫生部门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

    实行“三个增加”,加大检测力度

    增加检测批数。生猪在出栏、运输、屠宰环节要做到批批检测,不同养殖户、不同圈、不同车、不同产地,均视为不同批次。

    增加检测环节。增加生猪出栏和屠宰企业抽检工作,以单个检疫证为批次,分批次抽检和对收购生猪分批次抽检。

    增加检测比例。抽检比例不低于2%,按比例抽检不足1头的至少抽检1头。

    建立“三项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举报查实后,根据涉案金额和济源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500~30000元的现金奖励,所需资金从市政府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中解决。

    建立及时报告制度。饲料兽药经营户、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在自检中发现有“瘦肉精”问题或呈疑似阳性的,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及时查处案件。

    建立定期公告制度。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协调畜牧、商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冷鲜肉经营门店、商户、餐饮服务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抽查,及时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抽查的地点、批次、合格率;冷鲜肉的来源、生猪产地;不合格指标;其他警示信息。

    提升“三项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提升目标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总体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体系,将生猪养殖、屠宰、肉制品生产加工、冷鲜肉销售等环节“瘦肉精”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措施,逐级落实,完善责任体系。

    提升考核奖惩体系。将各部门食品安全目标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月检查、季评估、年度考核的监督制度,对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提升支撑平台体系。加快推进畜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部门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建立集投入品、药品、加工品、证票一体化的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从养殖、运输、屠宰、加工、销售到餐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开展“三个评选”,促进行业自律

    每年开展一次“诚信养殖场(户)”、“守法经营者”、“优秀监管单位”评选工作,市食安办、畜牧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分工拟定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统一公告,并对荣获“诚信养殖场(户)”和“守法经营者(户)”称号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立即取消荣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责令其退出行业经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保障监管质量

    强化食品安全办公室协调、组织、督导职能,从畜牧、商务、药监、质监、卫生、工商、公安等七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力量,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五三一”监管体系得到有效落实。

    (黄俊克)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11-15/17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