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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构筑安全屏障

网友投稿  2011-10-28  互联网

    10月24日,全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农药管理经验交流会在武汉市召开。图为会议代表参观湖

    北嘉鱼县潘家湾镇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零售店。           本报记者王腾飞摄

    山东省:

    力推“定点经营”和“登记备案制”

    山东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为加强高毒农药管理,山东省今年在全省推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登记备案制度”新举措,这两项制度是山东省的创新,是清除假冒、劣质农药进入市场的有效措施。山东省农业厅把这两项制度纳入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指标,安排了必须实施的措施。

    为了规范农药登记备案制度,山东省探索了“信誉卡登记购买事项由农民掌握”、“高毒农药条码制管理”、“登记备案企业备案时签订质量承若书”、“网上登记备案公示宣传”、“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备案”等配套措施,使这项制度不断完善。

    据统计,全省已经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县(市、区)65个(有30个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占68%,正在实施的25个、占21%;已经推行“农药登记备案”的58个、占41%,正在推行的71个、占51%。山东省要求今明两年在全省蔬菜、果品、茶叶等经济作物主产区全面实施。

    陕西省:

    产用对接严控蔬菜标准园用药

    今年以来,陕西省以县为单位,对果树、蔬菜面积超过70%的地区全面禁止高毒农药销售,对果树、蔬菜面积不足70%的地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并先后推出购销备案制、经营专柜制、销售台账制、购买实名制、公开承诺制五项管理制度。

    陕西省积极开展果蔬用药产用对接。省农药管理检定所牵头联系了省内6家知名度较高的农药生产企业,在6个果树、蔬菜生产大县实行农药产用对接试点,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定农药品种、数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直接供货到生产基地,实施统一把关、统一采购、统一供应,减少了中间环节,创新了农药供应渠道。

    同时积极探索园艺作物用药监管机制。结合园艺作物标准示范园创建,以蔬菜示范园为重点,选择了4个蔬菜基地县,实施蔬菜标准园农药残留控制工程。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技术、集中连片、示范引导的方式,集农药监管、科学用药为一体,示范推广科学高效的农药残留控制技术,推行产用对接、销售专柜、高毒农药防范等农药供应机制,逐步健全了蔬菜基地农药经营、使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此外,及时发布无公害生产用药目录,共筛选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剂型农药品种300多个进行公示,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药产品,同时加强对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湖北省:

    加大农药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2009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农药销售实行可追溯制度。湖北省在全面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建立高毒农药专柜,实行实名购买高毒农药、农药经营台账和开具销售凭证制度,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来源和流向。

    湖北省还加大对农药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去年5月,湖北省农业厅调查处理了公安县南平镇三个零售点及沙洋县大地丰歌农资零售店非法销售假冒乙酰甲胺磷案,共收缴假冒乙酰甲胺磷25件,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甲胺磷8件。经检测该假冒产品有效成分乙酰甲胺磷含量为零,并且含有高毒农药甲胺磷,性质特别恶劣。今年4月,农业厅对十堰丹江口市一个生产、销售假劣农药窝点进行了严肃查处,4次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登记保存了约50吨嫌疑假劣农药。其中86%以上的是过期农药,总量约40吨,处以罚款7万元。大案要案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各市县查案办案工作的开展。

    湖南省:

    每村一名农药监督员

    今年以来,湖南省启动了每个乡镇配备1名农药监管员、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农药监督员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体系建设,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部到位。目前,全省已有35个县经县农业局或乡镇政府下文,明确了900多名乡镇农药监管员、1万多名村级农药监督员。特别是桃源县等地充分发挥乡镇农药监管员职责,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和农药经营资格的申请表中增加了乡镇农药监管员的初审意见栏,真正调动了乡、村农药监管(督)员的积极性。

    昆明市:

    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新技术

    云南省昆明市不断引进生物、物理、农业防治植物病虫害新技术,开展示范培训,大面积推广、取代高毒农药。建设以村委会为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IPM示范村,2011年昆明市已有示范村54个。每个示范村连片建设1000亩以上,村村成立IPM农民田间学校,引导IPM学员成立植保合作组织。设立“农药销售放心门市”,配备农药投入品清查筛选电子设备,杜绝假劣、高毒农药使用。将灭虫灯、熏蒸器、防虫网、性诱器、粘虫卡等物理灭虫技术设施配套应用于示范区。配备机动、电动施药器械,开展重大病虫应急控制和统防统治。开展生物农药示范,生物多样性种植诱灭虫害示范,建立灭鼠毒饵站。最佳植保技术规程组配实施,标准化生产,减少农药施用量50%,降低成本30元/亩,蔬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示范村带动辐射全市无公害农业生产33万亩,建立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池215个。

    廊坊市:

    补贴高毒农药替代产品

    河北省廊坊市大力开展高毒农药替代引导工作。一是广泛宣传高毒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危害,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物理防治技术。二是统一招标采购,保障粮食生产用药安全。在今年小麦病虫害防治中,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资金900多万元用于全市小麦用药实物补贴,由政府安排统防统供,确保优质高效的农药产品发放到农民手中,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三是在蔬菜生产中,全面推行标准化操作规程。省、市、县三级财政今年共投入专项资金697万元,由市政府统一招标购入防虫网与诱杀虫板应用到蔬菜生产中,减少了农药的用量,同时全市蔬菜项目县做到了每个示范村建设一个蔬菜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统一负责农药的采购和供应,并记录蔬菜生产期间使用农药的名称、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方便了农药使用的监控,实现了可追溯管理。

    如皋市:

    连锁经营保障用药安全

    江苏省如皋市着力推进农药连锁经营。一是坚持大力发展农药连锁龙头企业,连锁店的农药质量更有保障,资源和价格更有优势。同时,引导连锁店对经营的高毒农药实行信息化管理,网上实时记录查询。二是坚持为农服务社和农资连锁店建设相结合,将农资连锁店办到农村社区(在果、菜、茶、中药材种植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的连锁店不准经营高毒农药),确保了每个村都有农资超市。三是坚持农药供应和农技部门技术指导相结合。每个高毒农药经营点必须与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接受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聘用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咨询指导,推介新型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统防统治”,减少高毒农药的经营使用,从而做到科技服务与农药销售有机统一,连锁经营与农药科技相互促进。

    ●北京市: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

    目前,北京市使用的高毒农药只有“氧乐果”,在2~3个小麦种植较多的区县用于小麦蚜虫防治,年用量在10吨左右。“氧乐果”必须由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店来经营;购买实行实名登记制,掌握购药去向;小麦蚜虫防治结束后,经营店将剩余“氧乐果”停售或退回生产企业。另外,北京市充分利用生物、低毒农药补贴项目,积极推广和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及生物农药,进一步减少高毒农药的应用。

    ● 武穴市:确保高毒农药可追溯

    近年来,湖北省武穴市农业局对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农药经营购销台账专项培训,要求销售高毒农药的门店,核实供货方的许可证件和产品相关信息,查对购买者的身份,登记姓名、住址、购买数量和用途等,向购买者发放“高毒农药使用技术明白卡”。执法单位定期检查农药购销台账。通过健全农药进出货记录,确保高毒农药可追溯管理。

    ●太仓市:集中配送

    源头把关

    江苏省太仓市成立农药集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集中配送,零差价销售”的策略,实行“一条线经营,网络化配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差价;落实了“四项制度”:农药进货公开招标制度、农药销售登记卡制度、农药索证索票制度、农药质量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确定经营比较规范、规模较大的5家连锁店,作为高毒农药定点销售试营门店。

    ● 绍兴市:开发农资监管信息平台

    浙江省正在建设包括农药在内的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这一系统将联通农药“产销、监管、使用”三方,实现“信息数据化、销售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2010年以来,该省绍兴市已研究开发了农资实名购销专用软件和实时监管信息平台,在35家农资商店试行实名制购销经营模式,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能方便地实现责任追溯。

    ●凤冈县:试点茶叶用药专柜

    为打造生态有机茶示范县,贵州省凤冈县试点茶叶用药专柜,针对农药投入品,制定了高毒农药定点经销、持证上岗、守法保证、连锁加盟、持照管理、市场准入、购销台账、门店公示、分类经营、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11项农药规范化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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