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规模养猪场实施准出制度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浙江省宁波市率先在规模生猪养殖场实施准出制度,杜绝不合格生猪进入流通环节。
笔者日前从该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生猪准出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规模养殖场设立质量安全检查员,负责出栏生猪的质量安全检查,对每批出栏生猪实行“瘦肉精”等检测,合格后由质检员签发《生猪质量合格证》,方可出栏。同时,进一步明确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要求规模生猪养殖场与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生猪在饲养过程中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保证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鄞州、奉化、慈溪、宁海、象山等地加强了对质检员培训,并不定期对违禁药物的使用和检测、台账与可追溯体系建立及生猪质量合格证出具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据介绍,全市实施这一制度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共有112家,出栏总量占到60%以上。
孙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