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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亟待提升“三大能力”

网友投稿  2011-10-17  互联网

    □□本报记者王瑜

    区域性、蔓延性、灾害性,一位多年从事植物检疫工作的专家这样描述植物疫情,而植物检疫就是依据国家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运用必要的科学技术手段、防止局部发生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和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执法工作。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及物流多样化,重大植物疫情传播的风险在增加,各国都把防控阻截植物疫情作为保护本国农业生产安全、贸易安全和产业安全的重要举措。

    我国重大植物疫情呈加重发生态势

    近年来,境内外农产品贸易日益频繁,重大植物疫情传入频率呈上升趋势。2010年,我国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贸易额攀升至669亿元,与此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截获的植物有害生物达40余万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近3万次。据农业部门调查,近10年来,我国发现外来新病虫多达20种,是前30年的2倍。这些植物病虫一般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却有可能对国内某些农作物造成严重危害。

    重大植物疫情的危害究竟有多大?让我们来看两个实例:扶桑绵粉蚧原产北美大陆,是世界上新近出现的重要棉花害虫。2005年该虫传入印度和巴基斯坦,并迅速扩散危害,能造成棉花减产40%。专家分析,我国28个省区均适合该虫生存,如果扩散到我国棉区危害,每年的损失风险将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马铃薯甲虫能造成局部马铃薯减产三至五成,1993年传入新疆伊犁并以每年100公里的速度向东扩散,如果长驱直入到甘肃、四川、云南等地,将直接威胁到8000万亩马铃薯及其他茄科作物生产安全。

    国内局部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也在加剧。2010年,我国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322万亩,比2005年增加22%。今年上半年,各地报告新发疫情46起,共涉及13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增加疫情发生县58个。其中,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新发县数16个,传播速度明显快于上年同期。

    面对重大植物疫情加重发生的态势,我国该如何应对?近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植物检疫工作会议,全面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并对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系统研究。

    重大植物疫情控制难,难在哪里

    “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建立优势产区保护机制、重大疫情阻截防控机制和区域间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使植物疫情严重蔓延危害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初步统计,每年挽回因植物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近500亿元。“尽管检疫执法能力不断增强,重大疫情监测阻截能力明显提升,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面对新形势,我国植物检疫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叶贞琴坦言。

    目前,欧美及亚洲周边国家相继颁布了植物保护或植物检疫方面的专门法律,而我国一直沿用的还是20年前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由于法律效力不高,加之多年没有修订,在保障措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市场检疫执法等管理环节上存在空白,导致执法威慑力度不够,一些重大疫情难以控制。

    “法规效力不高,影响很多检疫措施的落实,但影响检疫工作最大的问题还是经费。”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植物检疫处处长王福祥介绍说,目前,我国县级植物检疫机构中有一半左右还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许多检疫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特别是发生重大疫情时,疫情铲除资金严重不足,也缺乏必要的补偿机制,致使检疫措施难以落实,严重影响疫情控制的效果。一个典型事例就是稻水象甲。稻水象甲原产北美洲,是危害水稻的检疫性害虫,一般造成减产20%左右,严重时可达50%。我国1988年首次在唐山发现,危害面积仅4万多亩,但由于控制经费不足以及从韩国、朝鲜等传入新虫源等原因,目前发生危害区域蔓延到全国18个省(区、市),面积达1000万亩,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检疫机构定位不明确,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是制约植物检疫工作的另一个因素。据了解,目前平均每县仅有植物检疫人员三五个,“光签发检疫证书都签不过来”,而且队伍老化,服务能力不足。以黑龙江省为例,尽管“十一五”期间专职植物检疫员发展到974人,较2005年增加了1.2倍,但平均到每个县和农垦分局仅有6人,每人承担调查面积20多万亩。

    检疫手段的落后同样制约着植物检疫水平的提高。河西走廊是我国重要的制种基地之一。目前,甘肃省制种基地的产地检疫和疫情监测,基本上是以田间症状为依据,缺乏对新侵入有害生物准确、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疫工作的时效性,延长了疫情处置时间。

    提高“三大能力”,该从哪里着手

    针对我国植物检疫工作中依然存在的诸多不适应,农业部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提升植物检疫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执法监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阻截能力。面对更加严峻的形势,提高“三大能力”的抓手在哪里?

    针对基层植物检疫人员反映最强烈的“工作不怕累,但经费要有保障”,王福祥认为,植物检疫的根本目的是防范疫情的蔓延和危害,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应从国家层面上尽快建立植物重大疫情应急防控基金和补偿基金,改变当前疫情发生后再申请经费的做法。

    目前,我国在铲除植物疫情时,砍掉染疫果树、销毁染疫种子苗木等没有补偿,导致业主有强烈的抵触情绪,铲除措施难落实,而完全依靠地方政府补偿又不现实。推出防控补贴政策与否成为植物检疫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一个关键。“除了建立补偿基金,还需要科学防控,提升服务意识。”四川省植物检疫站站长刘可介绍说,今年,四川省对发生溃疡病的柑橘苗圃采取了“局部除、全圃防,溜园看、事后控”的处理措施,尽量减少农民和业主的损失,得到了积极配合。

    “植物检疫是国家授权执法,制度建设首先要提升法律法规。”辽宁省植物保护站站长王文航认为,明确植物检疫机构的名称和定位,对协调农业、林业、进出口检验检疫以及环保部门的职责分工,对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队伍的建设及调动基层植保人员的积极性都有很大作用。据悉,一些省(市、区)植物检疫部门总结《植物检疫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已借鉴国外检疫管理通行做法,推出了地方性的植物检疫法规。目前,农业部与国家林业局也已启动植物保护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着力加强西北、东北、西南和东南沿海四大疫情阻截带建设,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和重大疫情,分类管理,科学防控,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吉林、四川等省份,希望通过建设非疫区,控制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以保护当地粮食生产和优势园艺产业。据悉,2007年,农业部在重庆市启动了全国首个柑橘非疫区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320万元,建成了覆盖市、县、乡、点各个级别,果园、公路、市场、码头、车站各重点区域,监测防控点与疫情检查站相结合的全方位疫情监测防控体系。“非疫区建设的意义,就在于使植物检疫从部门职能上升为政府行为,由中央一次性投入转变为地方财政资金的长期保障,从由点到面推进发展到整区域覆盖。”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周普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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