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强)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将于12月下旬在北京举行。该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指导单位,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有关机构作为支持单位,由中国法学会主办。
论坛的主题是:“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论坛将就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题进行宽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和对话。
同时,为配合论坛的“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已经正式启动。此项活动征集的优秀事例将在论坛上进行报告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