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四中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车辆被抢。四中队中队长高明立即带领民警赶往案发地。经询问得知,这根本不是抢劫案件,而是一起因车辆过户导致的经济纠纷。
去年3月份,宁郭镇石庄村村民石某从许某那里购买了一辆农用三轮车,就在二人商定办理过户手续之际,许某因打架被刑拘6个月,石某就把未过户的三轮车开走了。许某刑满释放后,与石某商定去办理过户。可到了村口,石某却以没带身份证为由拒绝前往。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石某一气之下报了警。
弄清事情原委后,当事人石某因无证驾驶,交警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及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但两人的矛盾属于经济纠纷,交警无法受理。中队长高明本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怕双方如协商无果,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争执。于是主动提议,帮助二人调解。高明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其中的利害关系,劝导双方互让一步。最后石某缴纳了过户费、交易费以及自己驾车期间的交通违法罚款,两人和解。 文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