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 正文 返回 打印

“王朝抢劫案”再审宣判被告人被判13年徒刑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9-10  互联网

    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9日电(记者朱峰)8日,曾广受外界关注的“王朝抢劫案”在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十多个小时的审理,法庭于9日凌晨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6年8月11日,保定市北市区华电生活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公安机关经侦查,确定王朝为犯罪嫌疑人。该案于2007年5月由北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经北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撤销原判,发还北市区人民法院重审。今年3月份以来,陆续有媒体报道此案,质疑办案机关的一些瑕疵,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一些证据难以完善,被告人还自称遭到刑讯逼供,由此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在8日的法庭上,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被告人王朝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控辩双方及被害人代理人、被告人就有关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并进行了法庭辩论。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普通群众参加了旁听。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9-10/172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