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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实现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成全覆盖

网友投稿  2011-08-20  互联网

    本报讯(记者黄朝武)为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要求,水利部、财政部、中编办将出台具体指导性文件,用两年时间基本建成全覆盖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这是记者8月19日从水利部在湖北潜江召开的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南方片)现场会上获悉的。

    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在会上指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为基层水利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各种组织与机构形成的有机整体,至少应包括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等三个层面内容。李国英强调,各地要按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目标,出台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工作力度。

    会议要求,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明确公益性职能,分离经营性服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编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地要因地制宜地设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按流域设的按流域设,能按乡镇设的按乡镇设,到目前尚未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要一步到位;要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作为水利项目立项的重要条件,与项目立项直接挂钩,今年将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作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重要目标,明年要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立项的约束条件,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不建机制不建工程”。

    据调查,一些地区农村水利存在田间工程不配套等工程建设和末梢管理薄弱等工程管理上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出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政府管不到、集体管不好、群众管不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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