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 正文 返回 打印

环境产权是需要探讨的新命题

网友投稿  2011-08-20  互联网

    长期以来,在环境领域没有明确提出产权概念,人们普遍认为对于环境这种无形之物可以无偿或廉价获取。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认为,在当今人类面临气候危机的情况下,环境产权已成为一个亟须探讨的命题。

    常修泽提出,我们可以通过碳产权来认识环境产权的真谛。环境中排放的碳虽然作为一种气体也是一种物质存在,但这种物质在世界上原本并无产权属性,既没有产权界定,也没有产权交易,因为它既不是商品,也不是资产。然而,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使碳排放具有了经济价值。因为依据这两份文件的规定,为了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气候危机,碳排放被限制,碳减排被强制,碳排放权成为稀缺资源。于是,人类创造出一种新商品——排放权,也可称为碳资产或碳产权。

    常修泽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低碳发展”的课题。由此我们可以用直白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产权。依此产权定义来衡量,环境领域也有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也存在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产权保护等问题。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通过产权关系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一些地方已出现一定范围的环境补偿,而一些国家则采取了直接市场交易方式,比如碳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制度。创建环境产权制度,需要以环境产权界定制度、交易制度、保护制度为基本架构,其中环境产权界定制度是前提和基础。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8-20/171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