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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受人身伤害该怎样维权

网友投稿  2011-08-18  互联网

    目前,农民工朋友在打工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的案件屡见不鲜,笔者所在的河南省唐河县作为农民工输出大县,律师、法官及有关部门人员经常遇到农民工朋友咨询、求助。在司法实践中,本来这类案件不复杂,但是,由于很多农民工朋友投诉主体不明,缺少基本的证据,甚至农民工不清楚自己务工的项目是由什么单位承建、“包工头”是谁及项目部的联系方式等,造成农民工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过程中,困难很大。

    对此,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工作及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尽量争取与用工单位或雇主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如果用工方或雇主不愿意签订合同,也应当在工作过程中留下工资凭证、出工证明、工作证明等,或者结识一些同在一处工作的工友,以便日后发生事故后留下证据,有证人作证。

    二是要留意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包工头”名字等有用信息。不要只顾帮人干活,出事了连帮谁干活都不清楚。

    三是发生事故后,最好拨打110、999、120等急救电话。一方面可以紧急救助伤者,另一方面可以留下事故发生的原始记录。

    四是保留好原始票据,注意收集并保存好证据。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及其他各项费用,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凭证,为日后诉讼或调解留下证据。如果伤势较重,应当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在司法鉴定中,不仅要鉴定伤残等级,如需要后续手续,应同时申请鉴定机关鉴定后续手术的必要性及费用。

    五是案件起诉时,列被告时尽量把包工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列上,并要求上述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不要只告包工头,这样为了保证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获得赔偿,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韩群长王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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