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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企兼并重组龙头拾遗补缺

网友投稿  2011-08-15  互联网

    8月初,农业部宣布将推动我国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对于我国种子企业而言是机遇,更是挑战。一些知名种企认为,种企兼并重组除了要做好外延式并购,更要注重自我提升,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实力的前提下,整合多个企业的优势资源,打造种业“龙头”。

    近两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支持种子企业兼并重组的力度。据业内人士分析,国家重视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意在提高我国现代种业国际竞争力,为粮食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在政策推动之下,国内种企纷纷行动起来。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在去年初完成了对四川川种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随后,隆平高科认购北京屯玉60%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由宁夏科丰种业有限公司、中农金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贺兰县供销社、万合种业有限公司4家重组而成的新宁夏科丰种业有限公司去年6月9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逾3000万元,成为宁夏最大的种子企业。隆平高科副总裁彭光剑表示,做大种子公司,首先需要非常丰富的种子资源,我们会选择与我们资源互补型的企业,多层次收购。”

    多名种企高管表示,在横向收购扩充的同时,更要注重纵向并购。对大种企而言,兼并一些有科研能力、有研发后劲的企业更有诱惑力。目前种企以横向兼并为主,对于向上游收购科研单位等纵向并购的操作难度比较大。收购事业单位最大的问题是人员如何分离,因此纵向并购一定要从制度、体制上进行改革,否则很难推进。

    从国际种业发展历程来看,全球种业的市场集中度远远高于中国,但这并没有导致中小型种业企业的消失,反而促进了中小种企朝着专业化、区域化方向发展,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了各自的竞争优势。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伟曾在一次论坛上表示,国家确定的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不能单纯理解为“扶持大企业就是打压小企业”,兼并重组不能是简单地相加,更不是大吃小、强吃弱的关系,而应是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中小企业可以在研发、生产和销售渠道等某个产业链环节或某个区域市场充分挖掘自身的比较优势,做专、做精并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隆平高科总裁刘石表示,加大行业整合并购的步伐不能迈得太大。“一味追求做大而仓促整合并购,这样形成的‘夹生饭’是难以下咽的。我们需要的是在做强上下功夫,除了拿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子产品,还注重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沛也认为,兼并重组是让行业集中快速提升的有力手段,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来操作兼并重组,不可操之过急。

    在我国,一直以来是种子企业侧重销售,科研机构重理论研究。若各自分头积累,很难与孟山都这样积累近百年、打通产业链的跨国种子公司相抗衡。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戴景瑞表示,我国大型种企在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壮大的同时,应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紧密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联盟,并不断吸收上游单位的人才和种质资源,增强自身在产业链上“育、繁、推”各个环节的实力。

    国内各大种企也逐渐意识到科研投入的重要性。彭光剑说:“与并购相比,打造研发创新能力对当前我国种业发展更为重要。我们将并购称为外延式增长,而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才是一个公司发展的必然之道。”

    北京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农业部玉米专家指导组组长赵久然认为,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应以种子企业为主体,但科研院所退出商业育种领域也不能“一刀切”,科研单位在育种方面多年的积累不能浪费掉。在目前的过渡时期,最好的方式是科研与企业优势互补、密切合作。

    这些年来国家对种子研发平台的投入重点是在国有科研单位,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对种企而言研发平台愈显不够。因此,种企高管与业内专家呼吁,建议政策与资金倾斜性扶持,帮助企业尽快成长。另外,推动育种材料、研究力量等种业科研资源向种企转移。四川国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敬甫松认为,在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商业化育种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应出台保留进入企业商业化育种中的科研人员的事业单位身份等政策,便于在过渡期内共同发展。    陈瑜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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