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改革开放、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党在以往历史时期完成的三大任务之一,并对今后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工作要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就是要巩固已有成绩,继续深化改革,把农村发展推向更高发展阶段。笔者体会,审视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和农民状况,今后农村工作应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强大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更强烈的深化改革意识。具体说,农村工作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进。
推动以农业市场化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丰富,包括现代技术的投入、农业生产组织的改进,更包括农业经济系统的市场化。这些年来,对农业的技术进步强调得多,对农业的市场化不够重视。市场化改革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市场化的目标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农业竞争力是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农业没有竞争力,农民就不会有经济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就会被撂荒,有地也长不了庄稼。这个浅显的道理我们应谨记在心。我国大豆经济缴械投降的根本原因是竞争力出了问题,从未来趋势看,粮食生产的竞争力也不敢说能让我们高枕无忧。
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是要促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要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降低耕地流转的交易成本,为农业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特别要重视优质耕地的保护,坚决遏制城市扩张对平原地区优质耕地的侵占,适度合理开放浅山区房地产开发,把农业比较优势差的土地用于独栋房屋建设,满足我国中产阶层对住房改善的需求。二是要推动农村劳动力的市场化。要通过劳资关系的调整提高城市新移民的收入,让他们定居下来,使他们有可能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户。三是要疏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要通过市场竞争推动农业的专业化,使农民在专业化进步中增进效率,增加收入。不能把农民收入寄托于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从长期看,农产品价格上涨水平低于通货膨胀水平,是普遍的经济规律。如果农产品价格上涨水平超过了通货膨胀水平,意味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下降,经济生活将发生大的紊乱。
促进专业农户居民点建设为基础的农村城镇化不用做复杂的计算就可以知道,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最多需要大约5000万左右各类专业农户。这个数量的农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其收入水平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大部分农户可进入中产阶级行列。如果农户数量过多,就意味着农业的专业化水平有问题,农业竞争力不巩固。如果这个目标能讲得通,就要考虑我国人口分布的变化问题。
再考虑到农区也会居住一些非农业人口(不包括城市郊区的人口),粗略估计,我国农区人口远景分布最多也就是8000万户左右,也就是占总人口的比重20%左右。今后,新农村建设应主要针对这部分人口。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概念太大,把一部分基本脱离农业的社区和人口都放到了农村概念之下,把城市建设当成了农村建设,不利于实现真正的农村建设目标。
现有农村大量人口的一部分进入各类城市,还有一部分进入新兴城市。如果政策合适,专业农户会加快成长,并成为农村常住居民。这些居民不适合集中居住,不能把他们赶到市区住楼房。他们应分散居住,例如分散在300万个左右的小型居民点中,每个居民点平均不过10户左右。除了这些居民点以外,还可以有一些“特色村”,以旅游和特色农业作为产业支撑。所谓农村人口,主要是这两部分人口。小型农村居民点将不再需要设立独立的公共组织,他们的公共事务归并于小型城市或其他类型城市的郊区政府。
加快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前提的农民市民化城市化不可能让农村消失,更不可能让农民消失,仅仅是农村变“小”,把农民变为“城外市民”。要使农村真正成为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区域,且使农民这个称谓仅仅有职业身份甄别的意义,其余社会身份和城市居民完全一样。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前提。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难度不应被夸大。从基础设施建设看,如果把建设重点放在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和特色村两个方面,投入的资金并不大。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不用按照城市标准搞基础设施,环保标准也可适当放低。城乡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的统一,现在看来也不是太难。从笔者的调查看,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有条件解决这个问题;一些欠发达地区,若加强配套改革,在一定时间里解决这个问题也是有可能的。我们国家已经接近中等发展水平,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会越来越好。
总体上说,我们需要在全国范围里消除社会治理的二元机制,将所谓乡村治理转化为城市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的一元化。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宏观室主任) 党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