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工作,努力构建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制度,明确责任目标。该区制定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施行细则,确定了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7项责任目标:一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反腐败工作调查研究;二是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四是成立监督机构;五是关注民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六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七是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配备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等。
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区纪委常委带队考核制,由3名区纪委常委带队,对6个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镇(街道)由党委委员带队,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加强督导,形成长效机制。一是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督查办法》,《区纪委常委包片联系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办法》,努力做好中心工作与阶段工作督查相结合、点上核查与面上推动相结合、定期明查与随时暗访相结合、督查反馈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四个结合”。三是建立工作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整体合力。李家汉吕涛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