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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商标之争国内企业美邦获胜

网友投稿  2011-06-24  互联网

    近日,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与日本曹达株式会社“甲托JIAT?UO”商标争议案件经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陕西美邦公司胜诉。近些年来,中外农药企业的商标之争时有发生,中国企业多以失败告终,此次胜诉,是中国农药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表现,对中国农药参与国际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2年,美邦公司注册了“甲托JIATUO”商标,2004年5月起与拥有“甲基托布津TOPSIN-M”商标的日本曹达发生商标争议。在最近的一次审判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甲托JIATUO”和“甲基托布津TOPSIN-M”,二者在文字构成、读音上差异较明显,不属于近似商标。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曾经出具证明,证明相关公众没有混淆“甲托”与“甲基托布津”,也不认为“甲托”是“甲基托布津”的简称。

    据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曹巧利介绍,2004年日本曹达提出异议时该商标已注册两年,商标正式注册前的公告期(2002年6月~9月)他们没有提出异议,而在这个商标的产品有较高知名度时提出,这明显是一个恶意的诉讼。陕西美邦公司总经理张继红说,这个案件给国内企业树立了一个信心,并非发生纠纷就一定是国内企业败诉。目前公司正在为“甲托JIATUO”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王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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