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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碧投毒案”宣判主犯终审被判刑7年

网友投稿  2011-05-27  互联网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公磊李京华)为报复婚外情人与自己分手,北京环卫工人刘晓静在情人喝的雪碧中投毒,制造了震惊一时的“雪碧投毒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晓静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另一名案犯高星原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2009年初,刘晓静与马赛结识,后来发展成情人。此后,由于家人反对,马赛提出分手。2009年9月,刘晓静结识保安高星原,刘晓静在对方的“指点”下决定投毒报复马赛。2009年11月7日,刘晓静将马赛约到北京西单一家商场吃饭,并趁马赛不在时,将水银倒进雪碧里,马赛喝下后,被医院确诊为汞中毒。事后,马赛向家属、公安机关捏造了“由自己亲手打开密封饮料”的虚假事实,并向社会公众散布。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雪碧罐体密封良好,无任何针眼等来自外力的破坏,而雪碧生产流水线也无任何汞物质。警方确定该事件为人为投毒,并把侦查重点转移到与马赛一同就餐的刘晓静身上。最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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