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邓俐通讯员李梦悦
不让受灾群众流离失所,为生活窘困的百姓解“燃眉之急”,让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重庆市民政部门对社会救助和救灾体系建设持续发力,撑起“社保伞”,为困难群众遮风挡雨。
“政府帮我重建家园”
“这是我的新家,政府花了4万元,没让我出一分钱!”站在自家敞亮的客厅里,重庆潼南双江镇林湾村70岁的低保户米祖吉乐呵呵地说。他的土坯房在去年“1·31”5级地震中垮塌,重庆市财政为此拨款53万元,使双江镇包括米大爷在内的14个受灾特困家庭全部免费住上新居。
米大爷说:“我过去的5间土房很脏很乱,泥巴墙上到处是洞,不避风也不遮雨。地震把房子震垮后,政府安置我们住在救灾帐篷里,7月份我们就搬进了新房。现在的房子不晓得要比老房子好多少倍,感谢政府帮我重建家园。”
双江镇党委书记龙碧海说,遭遇了去年“1·31”地震和“7·17”暴雨后,全镇房屋受损严重。该镇通过受灾户自筹一点、民政部门补助一点、社会各界捐赠一点的办法,手续从简、税费全免,帮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家庭,则由政府全额出资。
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市总计安排下拨倒房重建资金1.04亿元,帮助1.68万户灾民恢复重建住房。
“临时救助解了我家燃眉之急”
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祥和佳苑的王玉因去年11月的一场车祸造成重伤。“做手术要10多万,我连检查费都是找人借的,哪敢动手术呀。”王玉说。因无钱手术,她终日卧病在床。
去年12月,无钱买药的王玉向江津区民政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当月即收到救助金3000元。“这个临时救助金像及时雨,在关键时刻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王玉的父亲王迪高感激地说。
“临时救助,就是救急救难。”重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帮助因灾、因病、意外或其他临时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渡过难关,也是对原有救助体系的补充。
重庆市40个区县已对10万名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4137万元;已投入600万元率先建立市级“社会救助基金会”,以保障对类似王玉的困难户给予及时的临时救助;并已开展试点对患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儿童给予重点医疗救助。
“年底可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
今年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加快建立两个机制,即城乡低保标准与居民消费支出水平挂钩的标准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临时补贴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
即将实施的两大社会救助机制,其侧重点各有不同。一个是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一调的制度,分时段上调低保标准;另一个是和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在物价同比持续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快速反应,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重庆自1996年低保建制曾八次上调低保标准,但这种上调具有随意性。”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说,“建立调整机制后,低保金按时段上调,困难群众更有盼头。”
刘涛介绍,重庆全市去年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78万人,支出低保金24.11亿元。今年将建立全市困难家庭档案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机制,“年底可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刘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