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 正文 返回 打印

一受伤农民工获赔130多万元

网友投稿  2011-05-05  互联网

    农民工小军(化名)在工地受伤,将工地所属的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小军获赔130多万元。目前赔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据悉,农民工因伤获赔130多万元,在山东省创下新高。

    小军是山东省莒南县文疃镇人,2009年8月在滨州一家施工工地上,因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一年多的住院治疗,他仍然落下了终身重度残疾。经司法鉴定,他身体右半边瘫痪,大小便失禁,癫痫病经常发作,只能使用简单的语言表达需要。

    在协商赔偿未果后,他将工地所属的济南某建筑公司告上历下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开庭审理后,经调查,认为小军起诉所称事实绝大部分属实。法庭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该由侵权者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受害人。

    本着这一原则,法庭对小军和被告某建筑公司进行了调解。2011年1月24日,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某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小军各项损失130多万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吴允波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5-05/165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