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江西省南昌市日前制定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地的创建和发展,对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县、区,在获得省级奖励后,经市农业局确认,市财政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一次性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建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基地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由市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县、区报市农业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批准,享受按低限减半收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的最低幅度标准征收。
此外,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营销企业进入市场、超市,或在外地设立专卖店的,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减免入场费、场租费、一定额度补贴等优惠。对投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可享受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地方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五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的优惠。
万里庆赵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