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瑜)“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上年水平并力争有新增加,粮食平均亩产增长10%以上,总产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并力争有新增加。”这是《2011年黑龙江省实施方案》为今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提出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黑龙江省出台一系列扶持鼓励政策:共安排建设资金150亿元,重点开展352项水利工程建设;拿出1.5亿元资金鼓励扶持农民新建水稻育秧大棚10万栋,对新建水稻育秧大棚小区每平方米补助9元,对农户分散建设的水稻育秧大棚每平方米补助5元;筹措10亿元资金扶持全省新组建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100个,每个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000万元;安排1亿元补贴资金,进一步调动农民深松整地的积极性。
为确保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深入开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即搞好“六个强化”。一是强化农业基础建设。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试点,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深入实施农机化工程,力争全省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提高到90%以上;推进小区化、工厂化、智能化水稻育苗大棚建设。二是强化防灾减灾落实。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三是强化高产创建推进,继续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创,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区同创,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四是强化科技指导服务。力争春耕前完成农民标准化技能培训500万人次以上,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五是强化表彰奖励机制。对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完善评估办法,并在年底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市和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六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涉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粮食稳定增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工作。
据悉,黑龙江省农委将组织6个下基层“抓三农、促发展”工作组深入到13个市(地),从备耕、春种、夏管、秋收全程指导检查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