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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辣椒,在绝望中迎来希望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4-21  互联网

    2009年3月24日,十几位情绪激动的农民涌入了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领头的老汉叫黄正虎,是淮阴区沈渡村农民。

    假农药毁了200亩辣椒秧

    沈渡村是远近闻名的辣椒种植村,在黄正虎的带动下,全村有2/3的人都种植大棚辣椒。然而,就在2009年春天,那一座座原来生机盎然的大棚里,一场意想不到的噩梦,让椒农们一年的辛劳几乎血本无归。

    62岁的黄正虎种植辣椒已有20多年的经验。2009年春节过后,黄老汉发现自己种的4亩大棚的辣椒秧有点不对劲,发棵和长势都不如往年,开花坐果的也寥寥无几。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想起前些天从农药经销商刘玉龙那里买的一种叫“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的杀菌药,一种不祥的预感爬上黄老汉心头。

    黄老汉赶忙跑到刘老板家问:“你这回卖的杀菌药怎么是红色的?喷了以后秧苗长势咋就不行了?”刘老板说:“放心吧老黄,这药是新生产的进口货,有什么问题我全包了!”带着满腹狐疑,心存侥幸的黄老汉回家了。可是“进口药”却一天天地让他的侥幸变成失望直至绝望——4亩辣椒花落了,枝秃了,黄老汉颗粒无收!

    同样,因为用了所谓的“进口药”,造成200多亩辣椒落花,也让沈渡村及邻村的80多户椒农一年的希望变成泡影。黄正虎找到刘玉龙,刘玉龙却翻脸不认账:“谁说我卖假药?有本事你们告我去!”

    面对刘玉龙的耍赖和嚣张,愤怒的椒农们打通了淮安市长热线。几天后,淮阴区委区政府将“进口药”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样品送往徐州质检所。检验结果表明,标注为“四川省川东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农药为假冒伪劣产品,含有正常农药不应含有的多效唑成分,含量高达7.2%,是大棚辣椒致损的主要原因。“多效唑”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作用是抑制植物生长,而椒农们的辣椒正是因为使用了含有大量多效唑的假农药,导致秧苗不长、落花、大面积受灾甚至绝收。

    法律援助代理椒农诉讼

    检测报告取回淮阴的当天,区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看到希望的椒农们又遇到新的问题,索赔需要打官司,如果请律师的话,以各家各户的损失来看,凑钱打官司有困难。由于农民们法律意识不强,在买药时出于信任和习惯,也没有索取发票,已经形成确认责任的困难,律师一般也不愿意接这类案子。有人建议他们到法律援助中心看看。于是,黄正虎等十几位村民赶到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过磋商,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成立由田劲松、葛志军和李晓玲三人组成的办案小组承办此案。办案小组首先赶赴四川,实地调查确认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过“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椒农们所使用的这种农药的冒牌身份得到了进一步确认。

    在接受公安部门审讯时,刘玉龙承认农药是他从供货商滕某处购进卖给村民们的。但是,在卖农药的具体数量和卖给哪些人方面,刘的说法和办案小组掌握的情况存在着明显的出入。刘玉龙交待曾向42户人家卖出了农药,而因使用假农药受损的农户一共有84家。刘玉龙及其妻徐某坚决不承认向另外42家卖过农药。后经办案小组查明,另外42家农户是出于节约成本等目的,与其他人合买农药共同育苗而造成损失。法援办案小组三天里四次深入84户农户家中分别制作谈话笔录,采集到了这42户农户是谁和谁一起育苗、又是谁和谁合用农药的证据。同时,经过当面征求意见,84户农户都同意由法律援助中心代理进行民事诉讼。

    2009年4月23日,法援办案小组代理84户农户,将农药销售商刘玉龙及其妻徐某、供应商滕某及其妻汤某列为共同被告,向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赔偿84户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66630元。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依法查封农药销售商刘玉龙及其妻徐某2处价值60万元的房产,冻结农药供应商滕某及其妻汤某的3万元存款。

    为了逃避惩罚,刘玉龙费尽心机。先后提出农户受损地亩数量不准确,受损数额认定不科学等,都被法援办案小组用农业部门、公安部门和农药生产商提供的证据一一否定。2009年12月10日,淮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定由四被告连带赔偿83户农户(一户因为作伪证而撤诉)损失564630元。被告不服判决,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损椒农打赢官司

    2010年3月,二审开庭。刘玉龙的律师以购物要提供发票为由,质疑其中42户农民的原告主体资格,并从当年阴天多、雨水大等气候原因分析农户的损失和刘玉龙的农药无关,认为农户的损失确定无合法依据,将83户农户受损定性为“管理不善”。

    法庭上,法援办案小组一一列举证据,从双方十多年来从未开过发票的交易习惯和农业执法大队、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来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用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的回函和鉴定结果证明该农药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用农业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统计丈量的数据以及物价部门的价格认证作为损失认定的合法依据。

    最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方胜诉,四被告赔偿83户椒农损失共计564630元;20天内,赔偿款到位。此刻的法庭上,椒农们的掌声如春天的雷鸣,一阵高过一阵。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兜售伪劣农药的刘玉龙夫妇,发财的美梦没做成,却付出了巨额的赔偿,这对夫妇无颜再见沈渡村的农民,扔下农药门市再也不见踪影。同样兜售伪劣农药的滕某夫妇,被判赔款30多万元,再没有了往日的狂妄和神气。

    法律援助帮黄正虎获得赔偿款13183.2元,2010年春天,他把4个大棚扩成7个,5个大棚种青椒,2个大棚种草莓。现在,黄正虎经常会看一看有关法律的书籍和法治新闻。他说,现在是市场经济,要是没有法律意识,没有法律援助,最容易吃亏了。

    沈渡村的支部书记张孝兵说,假农药事件严惩了不法之徒,大家搞大棚的信心更足了,村里还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社,完善了种子、肥料、农药一条龙服务,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李晓玲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4-21/164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