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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娶两妻花心郎构成重婚罪

网友投稿  2011-04-07  互联网

    本想结婚后过几年能随夫定居香港,没想到丈夫竟然是一个“花心郎”,在短短的八十多天时间里还背地里娶了“二房”。

    2005年底,福建省闽侯县农家女林某经人介绍与香港男子陈某在未见面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相识。2006年5月,两人在深圳见面,并于同年6月29日在香港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林某从香港返回福州,每年都去香港探亲。2010年1月,林某认为自己达到赴港定居的条件,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审查后对其申请不予批准。原因在于陈某与另一女子蔡某已于2006年9月19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为此,林某提起离婚诉讼。

    日前,闽侯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在与林某登记结婚后,又与蔡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已构成重婚,遂依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决准予林某与陈某离婚。叶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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