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妇女邹某来到重庆市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她告诉援助律师:感谢党和政府的法律援助制度和对她家的关怀,感谢援助律师为农民工伸张了正义,她的丈夫在九泉之下可以瞑目了。
邹某家住璧山县某镇。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期间,邹某的丈夫组织当地20多名农民工在中铁某局承建的璧山县某工地做工,工程完工后,一直没有得到工钱。邹某的丈夫在2010年11月被确诊患肺癌晚期,他特别焦急跟随他一起做工的20名农民工的工钱还没有得到。2010年12月7日,邹某丈夫忍着病痛,艰难地从病床上爬起来,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为20名农民工讨回工钱。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被邹某丈夫病危时不忘自己责任,依然想着他人利益的精神和行为所感动,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决定优先办理。
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办结此案,援助中心确定由三名律师共同办理此案。经过援助律师多次向施工单位宣传法律、讲道理,最终转变了施工单位的态度。2010年12月30日,援助律师代表20名农民工与施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施工单位在2011年1月3日前全部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通过法院下达了调解书。
虽然该案经过援助律师的努力,在短时间内取得了阶段性成功,然而邹某的丈夫却没能等到这一天,他终因病情严重和无钱治病去世了。得知邹某还有2个未成年的子女,丈夫去世后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时,春节前夕,援助中心的律师上门给邹某送去了慰问金。近日,20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充满感激的邹某特地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致谢。 璧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