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何定明 刘艳涛
随着农民外出务工数量的增长,如何让农民工免受职业病侵害及受害后好何维权,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
搜集证据难、鉴定诊断难、医疗保障难、索赔起诉难是农民工维权中普遍遇到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盛昌黎说:“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搜集证据通常都需要用人单位的协助方可获得。但部分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不主动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导致证明劳动关系成为职业病鉴定诊断的难点。”盛昌黎认为,目前职业病诊断整个过程手续繁琐、复杂,同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往往同属相同的管理系统,在制度设计上难以保证农民工获得公平的鉴定结果。同时,从职业病鉴定诊断,到工伤认定,再到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花费三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农民工维权成本过高。
用工企业相对强势,也是导致农民工维权难的重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大理市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保科主任王瑛认为,虽然法律规定由企业保护劳动者健康,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是极不情愿做的。
王瑛建议,国家应尽快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要加大对职业病的专项资金投入,探索设立职业病的救助基金,让劳动者不为确诊、鉴定和治疗等费用发愁。
盛昌黎认为,应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起覆盖城乡的职业病防治监管网络,防止职业病防治监管出现缺位和越位。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北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说:“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职工经常接触有毒环境的企业,政府还要加大治理力度。对一些容易导致难以治愈的职业病又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工种,政府应该叫停,不能以牺牲职工健康为代价换取企业利润。”
农工党中央建议,劳动者经省或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无论是否达到残疾等级,均列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认为,发生职业病事件后,工会首先到第一线去,要积极主动地维护受侵害职工的利益,将此前法律法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