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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应向中部粮食主产区倾斜

网友投稿  2011-03-09  互联网

    □□  本报记者 何红卫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驻鄂全国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宋育英等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中央呼吁,大力支持中部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委员们认为,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是中部的五个粮食主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以湖北省为例,建国以来,经过全省人民的不懈奋斗,湖北省基本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促进了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支撑保障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防洪减灾体系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农田水利工程投入严重不足,农田水利建设机制严重缺位、农村税费改革后面临的新课题还没有真正破解等方面。

    委员们认为,今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为中部地区产粮区农田水利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委员们建议,适当提高农民“以资代劳”标准。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农民投工投劳“以资代劳”标准。目前湖北等中部省份执行的“以资代劳”标准还停留在每个标准工日5~8元,而当今聘用一个农民投劳工日的标准最低在50元左右,急需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需求。

    委员们建议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应大幅增加投入,加大投资比例,对中西部地区,取消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地方财政也应建立起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投入机制,以切实承担起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投资主体的责任。加强法规建设。要从法律法规上就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形式、规划编制、审批方式、投入机制、管护模式以及农民投工投劳的范围界定、上限控制、操作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以促使农田水利建设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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