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编制说明
为准确掌握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促进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2010年全国草原监测工作,重点监测草原植被生长状况、生产力、利用状况、灾害状况、生态状况和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等。
本次监测工作由农业部畜牧业司负责,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畜牧总站承担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2个主要省(区、市)的草原监测机构承担了地面监测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国家气象中心承担了草原利用状况分析、草原植被长势监测和气象条件分析等工作。
为做好2010年监测工作,农业部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各地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共有4000多人参加了本次监测工作,在400多个县(旗)开展了草原地面调查,设置样地3400个,获得样方数据6900个,工程效益样方数据近800组,入户调查数据5100条。根据地面监测和入户调查数据,技术支撑单位运用3S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根据监测分析结果,组织起草了监测报告初稿,并召开专家会进行会商,与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进行了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0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草原监测结果概要
草原植被生长属偏好年份
与常年相比,2010年全国草原植被总体长势属偏好年份。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97632.21万吨,较上年增加4.04%,较近5年平均值增加3.45%;折合干草约30549.71万吨,较上年增加4.04%;载畜能力约为24013.11万羊单位,较上年增加3.96%。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
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2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41.8%,鲜草产量平均提高50.5%,可食鲜草产量平均提高56.6%。
草原利用状况有所改善
2010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牲畜超载率为30%,较上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全国264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天然草原的牲畜超载率为44%,其中,牧区牲畜超载率为42%,半牧区牲畜超载率为47%。
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加大
2010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20462起,共破坏草原15568.2公顷,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1996公顷。2010年案件查处效果总体好于上年,立案率为95.2%,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草原火灾雪灾严重
2010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09起,受害草原面积5158.4公顷,特别重大草原火灾1起,死亡23人,受伤5人。与上年相比,受害草原面积减少19636.8公顷,下降79.2%。2009年底到2010年初,北方草原牧区遭受严重雪灾,受灾草原面积超过4000万公顷。
草原鼠虫危害程度略有下降
2010年,草原鼠害危害面积为3867.8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10%,较上年减少5.4%;草原虫害危害面积为1806.7万公顷,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4.5%,较上年减少13%。
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我国草原生态的总体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全国草原生态环境加速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全国草原生态仍呈“点上好转、面上退化,局部改善、总体恶化”态势,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我国是一个草原大国,拥有各类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2/5,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也是干旱、高寒等自然环境严酷、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主体生态系统。
我国地域辽阔,海拔高差悬殊,气候类型和地貌条件复杂多样,按照草原地带性分布特点,可以将我国草原分为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区、青藏高寒草原区、东北华北湿润半湿润草原区和南方草地区四大生态功能区域。
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草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国农业系统建立并管理的草原自然保护区有12个,涉及河北、新疆、宁夏等6省(区),所保护的草原涵盖了山地草甸类、温性草甸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等多个草原类型,保护区面积约24.6万公顷。总体来看,我国草原保护区建设步伐缓慢,一些主要的珍稀草原植物和有代表性的草原生态系统没有得到及时保护。
草原植被生长状况
2010年草原植被生长季节,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正常偏高,降水量正常偏多,虽然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出现旱情,但全国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好于上年,属偏好年份。
气象条件
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我国北方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较常年偏低,降水量偏多;青藏高原大部、云南等西南地区大部气温较高,降水偏少;南方草地区温度降水适中。
春季,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降水偏多。西南地区中南部、西藏中东部的旱情逐步缓解;但受3-4月频繁冷空气活动影响,我国北部和中东部草原地区气温偏低,造成牧草返青推迟、生长缓慢。进入5月,北方大部分牧区气温回升明显,为牧草返青提供了良好的热量条件。
6-8月,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较正常偏高,降水正常偏多,但时空分布不均。其中,新疆西南部、青海大部降水偏多3成至1倍,局部地区偏多1-3倍。但是,内蒙古大部、新疆东北部降水偏少,部分地区旱情严重。9月份,全国大部分地区降水继续偏多,气温正常偏高,有利于牧草延长生长时间,北方草原地区旱情得到缓解。
返青状况
2010年入春以来,由于3-4月份气温偏低,我国北方大部分草原区牧草返青期推迟10-20天。至3月下旬全国15.2%的草原已返青,至4月下旬,全国40.3%的草原已返青,草原返青比例比常年同期低10-20个百分点。至5月底,全国80.6%的草原已返青。
从主要牧区看,至5月下旬,除凉山、阿坝部分降水较少和高海拔地区外,四川草原大部分已经返青。甘肃陇东黄土高原温性草原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陆续返青,河西走廊荒漠半荒漠草原4月上中旬陆续返青,甘南高寒草原5月上旬开始陆续返青,至5月下旬全省草原已基本返青。新疆草原从4月上旬开始返青,大面积返青时间集中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返青期普遍比上年推迟10-15天。青海草原从4月下旬起从东向西逐渐返青,至5月下旬大部分草原已经返青。西藏草原于5月上旬开始返青,至5月下旬东南部和南部草原大部分已返青,受干旱影响,西部、西北部草原返青期普遍推迟。内蒙古草原大部分地区草原返青期较上年推迟10-15天,返青时间集中在5月上、中旬,至5月中旬,全区天然草原草群的平均高度为6-12厘米,盖度9%-30%,亩产鲜草13-39公斤。
植被长势
6月份,虽然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但由于前期降水充足,土壤墒情较好,气象条件总体有利于牧草生长。与上年同期相比,24%的草原植被长势好于同期,47%的草原植被长势持平,28%的草原植被长势偏差。
长势较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青藏高原的东部和北部,长势较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西藏西部、陕西、山西,以及湖南、湖北、江西等地。
7月份,全国草原植被总体长势较好。与上年同期相比,33%的草原植被长势较好,49%的草原植被长势持平,18%的草原植被长势偏差。
长势较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疆、青海大部、西藏东部、甘肃中部、宁夏大部、西南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大部,这些地区水热充足,有利于草原植被生长,牧草长势好于上年同期。长势较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和西部局部区域、西藏西南部、河北西南部、辽宁西部。
8月份,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热量充足,土壤墒情较好,草原植被总体长势较好。与上年同期相比,34%的草原植被长势偏好,49%的草原植被长势持平,17%的草原植被长势偏差。
长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局部、新疆北部和西南部、青海大部、西藏中部局部、四川西部和南部、云南西南部和东北部、宁夏大部、山西中部以及南方部分草原省(区);长势偏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北部和中部偏北地区、西藏北部和西南部、云南中部、黑龙江北部和东部、吉林西部等。
9月份,全国草原植被总体长势较好。与上年同期相比,37%的草原植被长势偏好,46%的草原植被长势持平,17%的草原植被长势偏差。
长势偏好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南方大部分草原省(区)、内蒙古东北部、新疆北部、青海大部、甘肃西北部、宁夏中南部、河北北部和辽宁西部等地。草原长势偏差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部分地区、甘肃中部和新疆北部。总体上,北方草原地区和青藏高原大部地区牧草枯黄期晚于上年。
草原生产力
2010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97632.21万吨,较上年增加4.04%;折合干草约30549.71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013.11万羊单位。全国22个重点省(区、市)鲜草总产量达90809.4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3.01%,折合干草约28433.68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2287.13万羊单位。
从省份上看,产草量居前10位的省份依次是内蒙古、新疆、四川、青海、西藏、云南、甘肃、黑龙江、湖北和贵州,10省(区)天然草原鲜草产量68348.19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70.01%,较上年增加5.3%,折合干草21463.00万吨,载畜能力约16988.46万羊单位。内蒙古、四川、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六大牧区鲜草总产量54885.15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56.22%,较上年增加6.6%,折合干草17377.18万吨,载畜能力约13827.36万羊单位。
从牧区半牧区县来看,全国264个牧区半牧区县(旗)鲜草总产量47881.36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9.04%,较上年增加7.25%,折合干草15142.58万吨,载畜能力约11937.44万羊单位。
与上年相比,新疆增产达15%,辽宁、河北增产幅度超过10%,内蒙古增产接近10%;山东、广西、湖南、云南、重庆、西藏等省(区、市)虽有减产,但除山东减产6%外,减产幅度均小于5%。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
近年来,国家在北京、河北、山西等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50多个县(旗、团场)陆续实施了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草原重大生态工程。2010年,对146个项目县(旗、团场)进行了地面监测调查,并对河北、内蒙古、四川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9个项目县(旗、团场)进行了基于3S技术的监测分析。结果表明,草原围栏、补播改良等工程措施效果明显,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监测结果表明,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2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41.8%,鲜草产量平均提高50.5%,可食鲜草产量平均提高56.6%。
退牧还草工程
2003-2010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135.7亿元,在内蒙古、四川、云南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安排围栏建设任务5173.5万公顷,其中禁牧围栏2606.5万公顷,休牧围栏2481.4万公顷,划区轮牧围栏85.6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改良1240.9万公顷;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13.3万公顷。
对内蒙古、四川、西藏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退牧还草工程地面监测结果显示,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71%,比非工程区提高12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19.1厘米、3470.7千克/公顷和2878.2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提高37.9%、43.9%和49.1%。16县(旗、团场)遥感监测显示,2005年开始实施的工程区目前草原植被盖度比实施前提高了3个百分点;鲜草产量比实施前提高了7.6%。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0-2010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44亿元,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4省(区、市),共安排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任务374.6万公顷,其中人工草地36.7万公顷,飞播牧草15.6万公顷,围栏封育295.8万公顷,基本草场建设23.8万公顷,草种基地2.69万公顷;牲畜舍饲棚圈973.2万平方米,饲草料加工机械11.4万台(套)。
对河北、山西、内蒙古3省(区)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地面监测结果显示,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61%,比非工程区提高15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27.7厘米、3851.6千克/公顷和3558.2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提高54.1%、81.1%和87.9%;9县(旗、市)遥感监测分析显示,全境平均草原植被盖度比2001年工程实施前提高6个百分点,鲜草产量比2001年工程实施前提高18%。
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
2006年,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在贵州晴隆、德江、威宁和云南巧家4个县开始实施,截至2010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1.37亿元,安排建设任务13.3万公顷,其中草地改良7万公顷,围栏封育3万公顷,人工种草3.3万公顷,棚圈建设10.1万平方米,饲草机械购置942台(套)。
对贵州、云南2省进行了地面样点调查和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受春季旱情影响,
改良草地工程区比非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分别提高了7个百分点、39.2%和42.7%;围栏封育工程区比非工程区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26%和30.8%。
草原利用状况
2010年,各地深入落实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各项草原保护建设制度,加大草原保护建设支持力度,努力恢复草原植被,提升草原生态功能,积极转变草原利用方式,草原利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草原可持续利用生产方式逐步形成。
截至2009年底,全国草原承包经营面积2.2亿公顷,其中六大牧区草原承包经营面积1.99亿公顷。全国累计种草保留面积2064万公顷,其中改良草地面积815万公顷。全国草原围栏面积6634万公顷,禁牧休牧轮牧草原面积10766万公顷。
2010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牲畜超载率为30%,较上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其中,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甘肃的牲畜超载率分别为38%、23%、33%、25%、37%、36%。
全国264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天然草原的牲畜超载率为44%,其中,牧区牲畜超载率为42%;半牧区牲畜超载率为47%。
草原执法监督
草原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20462起,立案19477起,结案19122起,结案率为98.2%;其中,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8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75起。全年草原违法案件共破坏草原15568.2公顷,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1996公顷。
重大草原违法案件调查情况
新疆开垦草原问题调查。根据举报,9月,农业部赴新疆阜康等地对开垦草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开垦草原问题在新疆北疆许多牧区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昌吉州阜康市上户沟乡比较典型。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与新疆畜牧厅交换了意见,要求抓紧制定饲草料地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饲草料地开发建设的监管和指导,并敦促阜康市尽快落实分配给牧民的饲草料地。
内蒙古、宁夏违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调查。10月中下旬,针对近年来内蒙古、宁夏违法采集发菜有所抬头的趋势,农业部赴内蒙古和宁夏等地进行了调查。经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滥采发菜问题突出,严重破坏草原植被和生态环境,内蒙古和宁夏部分地区发菜市场交易已经公开。对此,农业部迅速协调内蒙古阿拉善盟及宁夏自治区有关部门迅速采取专项行动,仅银川市兴庆区商城工商所10月21日当天就在辖区查获了100余公斤发菜,违法采集销售发菜的现象有所收敛。
草原违法案件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与上年相比,2010年草原违法案件数量有所下降,案件查处效果总体好于上年。全年发案数量较上年减少8161起,下降28.5%;立案数量较上年减少7685起,下降28.3%;但立案率为95.2%,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结案率为98.2%,与上年基本持平。破坏草原面积较上年增加1915公顷,增加14%。
与上年相比,2010年开垦草原案件数量略有下降,案件发生区域比较集中;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和草畜平衡规定案件数量大幅下降,降幅达31.8%,查处率较高;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的立案率和结案率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15.4和41.3个百分点;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立案率略有下降,但结案率上升了1.8个百分点;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数量增加,是上年的近三倍,但立案率下降了27个百分点;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案件数量比上年减少了39.3%;违反草原防火法规规章案件发生区域比较集中,查处情况较好。
草原自然灾害
草原火灾
2010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09起,其中一般草原火灾105起,较大草原火灾3起,特别重大草原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为5158.4公顷,死亡23人,受伤5人。与上年相比,草原火灾次数减少83起(减少2起重特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减少19636.8公顷,下降79.2%。与前8年的平均水平相比,火灾发生次数下降70.2%,受害草原面积下降87.2%。
从时间看,今年草原火灾主要发生在2月、3月、10月。从区域看,火灾较为严重的是内蒙古、吉林、四川、甘肃和青海五省(区),共发生草原火灾100起,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91.7%,受害草原面积为4929.4公顷,占全国受害草原面积的95.6%。从起火原因看,烧荒引起草原火灾的比例最高,其次为取暖做饭和玩火。
2010年10月10日12时30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发生一起较大草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过往车辆排气管引燃。经统计,此次火灾烧毁草原面积111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76.26万元,无人员伤亡。经4小时奋力扑救,于当日16时
30分将明火全部扑灭。
2010年12月5日12时20分,四川省道孚县鲜水镇孜龙村呷乌沟发生一起特别重大草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小孩玩火。经统计,此次火灾共造成23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受害草原面积25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应对,及时成立指挥部,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制定了遇难家属善后处理、伤员救治、火案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方案,进行周密安排,妥善处置。军地及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有力,顺利完成了火灾扑救、医疗救护、安抚慰问等各项工作。
为有效应对四川道孚草原火灾,农业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韩长赋部长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高鸿宾副部长带队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工作,下发防火通知进行再部署,及时向国务院值班室报送火情信息,及时向四川道孚灾区下拨扑火补助专项资金。
草原雪灾
2009年底到2010年初,我国北方草原牧区发生大面积雪灾,新疆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等地所遭受的雪灾历史罕见。
这次寒潮冰雪灾害过程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包括内蒙古、新疆、四川3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120多个县(市、旗、团场)4000多万公顷草原受灾。其中,内蒙古全区受灾草场面积3200万公顷,新疆(含兵团)受灾草场面积792.6万公顷。总受灾人口330多万,倒塌和损毁圈舍137万平方米,因灾死亡大小牲畜28.4万头(只),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7.1亿元。
灾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对抗灾救灾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亲赴新疆和内蒙古重灾区慰问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有关省(区)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迅速部署,积极应对,全力投入抗灾保畜工作。
草原生物灾害
草原鼠害
2010年,草原鼠害危害面积为3867.8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10%,较上年减少5.4%。草原鼠害主要发生在青海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在青海、内蒙古、西藏等6省(区)草原鼠害危害面积合计3422.7万公顷,占全国鼠害危害面积的88.5%。
高原鼠兔、大沙鼠、高原鼢鼠、长爪沙鼠、黄鼠、东北鼢鼠、鼹形田鼠、黄兔尾鼠、布氏田鼠是草原主要危害鼠种,危害面积达3284.2万公顷,占鼠害危害面积的84.9%。其中,高原鼠兔危害面积最大,达到1709.6万公顷,较上年增加7.2%,占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的44.2%。大沙鼠、高原鼢鼠和黄兔尾鼠的危害面积较上年略有增加,长爪沙鼠、黄鼠和布氏田鼠的危害面积较上年略有减轻。草原虫害
2010年,草原虫害危害面积为1806.7万公顷,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4.5%,较上年减少13%。草原虫害主要发生在内蒙古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内蒙古、新疆、青海等7省(区)草原虫害危害面积合计为1557.6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的86.2%。
危害严重的主要种类是草原蝗虫、草原毛虫和叶甲类害虫等,危害面积总计1541.1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85.3%。其中草原蝗虫危害面积1195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的66.1%。
入春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偏低,物候期的推迟致使草原蝗虫越冬死亡率增加,蝗虫卵孵化推迟,危害期普遍较常年推迟1周左右。2010年草原虫害总体危害程度较上年有所减轻,危害面积减少13%。其中,草原蝗虫发生面积较上年减轻11.7%。西藏飞蝗在近几年西藏、四川和青海等省(区)联合防控的强压下,危害减弱,危害面积明显减少。
草原生态状况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强化草原保护,大力推进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集中治理生态脆弱和严重退化草原,草原生态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草原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重大生态工程区内植被组成发生显著变化,多年生牧草增多,可食鲜草产量提高,有毒有害杂草数量下降,生物多样性明显好转,区域生态显著改善。与2000年相比,新疆北部退化草原比例降低2.4个百分点;青海通过冬春草场禁休牧,牧草增产率达48.8%;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黑土滩治理区植被覆盖度由30%提高到70%,产草量提高6倍以上;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的严重沙化草地面积比2000年减少约34.4%。
目前,全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工程覆盖面积5561.4万公顷。总体看,工程覆盖面仍然较低,70%以上的草原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主要牧区草原超载率仍在30%左右,部分地区的牲畜超载率甚至达到80%。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草原沙化、盐渍化、石漠化依然严重。草原生态呈现“点上好转、面上退化,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态势。我国草原生态状况仍不容乐观,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对策措施
2010年监测结果表明,通过实施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措施,局部地区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形势尚未根本扭转。必须紧紧抓住“十二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应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需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尽快促进我国草原生态形势的好转。
——确立生态优先的草原发展战略
草原不断退化、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成为制约草原牧区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确立生态优先的草原发展战略定位,强化草原的生态功能,将尽快遏制草原生态整体恶化局面、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草原工作的中心任务。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以草畜平衡为目标,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促进草原生态良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牧民生活质量提高。
——给予草原牧区特殊政策扶持
广大草原牧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缓慢、最为贫穷落后的地区,仅靠草原和牧区自身的力量,难以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的协调统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具备了大幅度增加草原投入的实力。要继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集中出台有利于草原生态改善、畜牧业生产发展、牧民生活提高的强牧惠牧政策。
——切实落实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遏制我国草原生态整体恶化局面、促进草原生态修复的关键举措。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在8个主要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这标志着我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已基本建立。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草原资源调查,健全完善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网络,摸清草原家底,明确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生态恢复的阶段性目标,加快建立考评体系,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确保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得到切实落实。
——做强做大草原生态工程
加大投入力度,做强做大草原重大生态工程项目。进一步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提高围栏建设中央补助比例;大力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逐步减轻天然草原人口压力和牲畜放牧压力,促进草原生态修复;尽快启动草业良种、草原防灾减灾、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农区草地开发利用、牧区水利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
——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强化草原承包经营管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明确使用权,落实承包权,保障收益权,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牧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权责利相统一。对于已落实草原承包的地方,要对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加强规范化管理,稳定草原家庭承包关系,巩固取得的成果。对于尚未落实草原承包的地方,要根据相关政策,制定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工作。
——大力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的机构队伍是做好草原工作的基础。要按照配置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服务到位的原则,加强草原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努力解决草原行政管理机构与草原管理职责不匹配的问题,主要草原牧区要强化和充实草原行政管理机构队伍。要把草原面积较大的省(区)、草原工程项目县(旗)、草原生态脆弱区,作为草原监理机构建设的重点,积极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草原监理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要切实加强草原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明确公益性定位,落实公益性职能。
——不断强化草原执法监督能力
加大草原巡查力度,防范和及时制止草原违法行为。创新草原执法监督方式,主动联合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做好大案要案的跟踪督查,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执行。强化草原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配合做好相关草原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不断完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各省(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制定出台,严格规范草原征占用行为,确保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政策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