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
刘胡兰,1932年出生在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1945年,刘胡兰担任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与党员一起,发动群众斗地主、送公粮、做军鞋,动员青年报名参军。1946年6月,她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这一年,她才14岁。
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阎锡山军和地主武装“复仇自卫队”包围了云周西村,将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残忍的敌人为了使她屈服,在她面前将同时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用铡刀杀害。但刘胡兰毫无惧色,从容走向铡刀,壮烈牺牲,年仅15岁。
1947年2月6日,《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详细报道,并发表评论,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解放区军民向刘胡兰学习。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刘胡兰为中共正式党员。
3月26日,毛泽东挥笔写下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八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