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三个“最大限度”,表明的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顽强信念和坚定决心,彰显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治国理政的高瞻远瞩和求真务实。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社会管理列为2011年重要工作之一。 中央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关乎全局,意义深远。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民是最大群体,农村是最基层社区,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及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是全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支撑。
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
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应该在基层、在农村。农村社会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系统规范的农村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它是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关系着中国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大局。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加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农村社会各种要素也加快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各个领域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快速发展,农业生产要素流动加快、生产资源整合加速,特别是各种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大量涌现,一些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农村社会管理对象更加多元。农村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的分工分业不断细化深化,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农村社会管理的范围和领域拓宽、涉及环节增多。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从家庭经营情况看,既有纯农户、亦工亦农的兼业户,也有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的打工者、自主创业的企业家。不同农户经营项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此外,一些农村也有不少外来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和人员结构的复杂,大大增加了农村社会管理的难度。农民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的意愿也不断增强,希望更多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要求日趋强烈。在这样的形势下,发展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都需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创新与农村社会阶段变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是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义。目前,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农民身份转换、农村产权和债权债务问题,如何构建新的社区管理架构,都是农村社会管理的新课题。很显然,原有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一方面传统的矛盾疏导机制与组织效用减弱,集体力量弱化;另一方面,转型的农村社会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用传统的方法难以化解新问题新矛盾。新农村建设的20个字中有4个字是“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又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一方面建立、完善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充分调动社会、群众参与乡村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关键在于加强农村社会建设,推进农村社会进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会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社会管理不适应农村新形势的局面。首先,要强化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事关民生的许多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村级组织,如果处置不当,管理能力不强,就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其次,要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维护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第三,要妥善处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些利益问题很多都是社会反映最激烈最突出的矛盾,既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如果对这些问题既不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缓解和解决,也不进行及时恰当的回应和疏导,就很容易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使矛盾激化。
深刻认识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变化,深刻认识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深刻认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整体提升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既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谋划,又要从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考虑;既要从城乡统筹、政策倾斜上着力,又要从解决农村社会每一项实际问题着手;既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又要依靠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只有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有效缓解和解决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才能保证农村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才能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和谐农村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改善,农村建设面貌焕然一新,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也更加复杂,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旧有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新情况和新问题又层出不穷,农村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农民的利益诉求更加广泛,农村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农民增收难是影响农村和谐最大的问题。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关。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但是总的来看,农民增收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而且,随着城乡交流的加快,农民群众对于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并趋向多样化,但较低的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又限制、压抑了他们的需求,这种落差感很容易使他们产生失落和不满情绪。另外,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且减贫难度大。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全国扶贫对象为4007万人,相当于欧洲的一个中等国家的规模。而且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差,且自然灾害频发。如何解决好这些地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不仅是我国扶贫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同时也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性问题。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短板”问题突出。过去由于受二元体制影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不仅拉大了农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社会管理。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与城市的社会建设相比、与农民的意愿和农村的需要相比,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不足的“短板”问题更加突出。农民占有的教育、卫生、文化资源水平较低,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的标准偏低、覆盖面较小。由于长期以来的二元体制、二元观念的影响,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不仅在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着权利、机会的差别,而且在福利、社保等方面也有很大差距。农民看病难、农村孩子上学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与城乡关系和谐的最大变量。
农村土地征用领域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稀缺性更加凸显,一些地方的财政甚至成为“土地财政”,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近年来,个别地方不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搞大拆大建,通过推行“农民上楼”、“宅基地换社保”、“村改居”等形式,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导致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上访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二元体制下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人数已经达到2.42亿人,在很多地方他们与城市仍只是打工的关系。他们在薪酬待遇、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依然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的差异。占农民工群体60%比例的新生代农民工,其就业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基本上和城市居民是相差无几,他们要求平等就业、平等待遇、平等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愿望强烈。他们对于城乡二元体制忍耐度更低,容易滋生和积累不满情绪,亟须进行有效地疏导。
乡村社会治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的地方由于没有集体经济支撑,农村基层政权运转遇到了难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导致当地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乘虚而入。而有的地方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在权力分工、职能区分上“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交替出现,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出现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转效率,削弱了基层组织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而有的地方,由于体制机制约束力不强,村务不透明,侵占集体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引起当地农民群众的不满。另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导致大量农村青壮劳力进城务工,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壳化现象严重,农村成为老人、妇女与儿童的留守地,农村社会问题更加复杂。这些新问题已经成为引起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当前,一些地方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向农民或村级组织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要承担大量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任务,有的村几乎没有集体收入来源,这部分费用便转嫁到了农民身上;有些地区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向农民集资摊派收取费用,还有的地方将一事一议作为固定收费项目;一些地区涉农收费项目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搭车收取现象。这都不仅增添了农民群众的负担,而且抵消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利好,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以上这些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的不断积累加剧,有些是老问题发生的新变化,有些是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总的来看,都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在交织,情况更复杂,问题表现得也更为突出,与此同时,随着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群众学习政策、了解信息、掌握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广,各种诉求也会越来越多,这些因素都促使当前既是农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和问题相对较多的时期,对此我们也应该抱着积极、客观的态度来对待。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必然性,不必刻意回避,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其次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把做好农村群众工作放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长期努力;既要深化认识、把握规律,又要加强实践探索、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构建新时期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农村社会管理的对象是农民群众,涉及到农村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对广大农民群众诉求的回应,涉及到对农村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对农村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的维护等等一系列问题,内容庞大而又复杂。而且在新形势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农民思想观念、城乡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发展经济,扩大增收,夯实农村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基础上,这是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最重要的内容。没有农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谐农村的大厦只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水平,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加大农村金融支农力度,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创新机制,做好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回乡创业;加大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努力让农民从政策和补贴中得到更多实惠。要大力创造条件,实现农民收入更快地增长,特别是要探索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机制,遏制和扭转城乡居民绝对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应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条件,保护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商业用地开发和经营,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更加自觉、更大幅度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财政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全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同时还要注意缩小区域之间、农村内部收入的差距。应加大对农村重点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对中西部等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农村低保、新农保的筹资水平与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补贴,最大限度增加农村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不和谐因素。
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密切党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工作法宝和政治优势。党和人民的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要把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以科学、民主、法治方式推进农村社会关系的整合与创新。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完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深入实际之风、大兴服务群众之风,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完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群众的长效机制。不仅要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还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情况;不仅要关注农民这个整体的情况,还要关心每个农民的个体情况;不仅要关注农民群众的现在,还要关切农民群众的未来。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倾听呼声,化解矛盾,着力解决好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把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大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以解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把化解农民群众矛盾作为关键,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动态协调化解机制,使农村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要加强农村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这是有效预防农村社会问题和群众矛盾积累激化、促进农村社会运行动态优化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和完善群众矛盾调解机制,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着力构建农村社会利益整合保障体系。切实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方面群众具体利益的切入点,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对于一些共性问题,及时归纳总结,向上反映,通过更高层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于一些在短时期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在逐步解决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同时也可尝试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对群众的具体困难予以帮扶;既要把基层群众的情况及时总结梳理向上进行反映,同时也要做好上情下达的工作,及时把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党和国家对“三农”的关注关切之情送到农村、农民,稳定好他们的心情,维护好他们对生活、对未来的美好预期。
加强管理,强化调处,构建与农村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党组织是最基层的党的组织,直接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意义重大。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调动和激发村民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强化和提高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能力,培育更多的农村管理和服务主体,加强各种群众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在农村公务事物管理中的作用。要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通过建立和延伸有效的社会管理网络,从矛盾预警到调处做到快速反应,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农村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处理。要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
围绕目标,突出重点,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农村文化发展。强化农村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主导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与发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新时期农村和谐社会的思想保障。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党的主张、党的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声音传播到农民群众中去;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活跃和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要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通过引导、扶持和组织区域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及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密切与农民群众联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认真落实中央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组织、体制、方式的创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农村社会良好秩序,确保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