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实施“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吴晓燕通讯员吕彩霞)经甘肃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将于1月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态环境建设需求的提高,甘肃省耕地面积呈逐年减少趋势。与此同时,目前甘肃省80%的耕地缺氮,60%的耕地缺磷,15%的耕地缺钾,100%的耕地不同程度缺乏微量元素。而依法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是解决耕地质量下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即将实施的《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理顺了耕地质量管理体制,明确了耕地质量执法主体,并设定了耕地质量管理的一系列监管制度,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认定制度、例行监测制度等。该《办法》还制定了多项提高耕地质量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