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畜牧食品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和《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达GSP标准,通过市检查验收小组的验收,我区全面完成兽药GSP的认证工作。
2012年2月8日-10日,市、区兽药GSP检查验收小组分成两个组,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逐镇逐户对镇乡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检查验收。全区申请兽药GSP验收182户,先后通过市、区兽药GSP检查验收小组的检查验收,其中:城区13户,验收合格13户,镇乡169户,验收合格164户,全区验收合格177户,合格率达97.25%.综合评审会上,资阳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唐寿铭指出,雁江区兽药GSP认证工作,组织有力,措施有效,抓得主动,工作务实,起点高,质量好,成效显着。同时要求雁江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后续监管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坚决杜绝经营、使用违禁兽药、假冒伪劣兽药以及人用药。进一步使兽药经营、使用达到规范化、合法化、制度化,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我区党委政府及畜牧食品局高度重视兽药GSP达标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雁江区兽药GSP推进领导班子,制定了详细的兽药GSP推进工作方案,组建了兽药GSP推进技术指导组、督察组及检查验收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期限的稳步推进。二是深入宣传、认识到位。多次召开镇乡畜牧站长参加的兽药GSP推进专题会,多次召开兽药经营企业参加的兽药GSP推进培训会和座谈会,向全区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发放了《关于施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之告知书500余份并回执。各镇乡畜牧兽医站也多次组织召开兽药经营企业培训会并签订兽药GSP改造承诺书。做到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全部知晓兽药GSP建设的内容、标准以及期限等。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畜牧食品局分片定人定期检查指导,镇乡站定人、定店、定期指导并定期上报兽药GSP建设进度。做到全面掌握全区兽药GSP建设情况。四是统一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全区统一建设要求,按省局川畜食函【2011】392号文件精神,除加盟店(直营连锁店等)不设立单独的仓库和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其兽药质量管理人员由其法人兼任外,其他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到统一软件资料(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成册等),统一硬件要求(严格经营和仓库面积、统一地砖、墙面白色、配置规范的货柜货架等)。五是统一时间、集中验收。根据兽药经营企业的改造进度和完工时间,区局统一集中验收时间,对改造进度慢的企业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