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对猪、牛、羊和鸡、鸭、鹅分别实行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强制免疫政策。近日,按照省上有关要求,内江市下拨中央、省级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补助经费2288.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1.77万元,省级资金286.68万元),落实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7.19万元,县区配套资金160.3万元。
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市财政局会同市畜牧食品局、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在资金审核、资金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严格了程序要求。一是将省下达的2010年补助资金及市、县(区)财政应承担的配套经费划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专户统一管理。二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分合同和验收合格单据填报支付申请表,经市畜牧食品局分管局长、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送市财政局。三是市财政局主管科室根据市畜牧主管部门与疫苗生产厂家签订的分合同、验收合格单据、签字同意的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交市级国库支付中心。四是支付中心接到市财政局主管科室支付通知后,直接向厂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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