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为兽药GSP认证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氛围。区畜牧局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性,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认识到实施兽药GSP是兽药经营的必由之路,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注重业务培训,积极启动试点工作。从全区兽药经营企业中选择了2家经营条件较好的兽药经营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经过兽药GSP改造,兽药经营试点企业正准备迎接省局组织的验收,全区全面铺开了兽药GSP改造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为保证兽药GSP认证工作整体推进,各乡镇对兽药经营企业分类进行了包联负责。兽药监管人员定期到企业进行督导,及时了解企业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解决兽药GSP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确保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工作。 四是严格执法,全面提高经营兽药质量。严把行政审批关和兽药准入关,对进入我区销售的兽药必须进行登记备案,要求对没有通过国家GMP标准的兽药一律不得上市。同时要求经营企业必须建立质量承诺、处方药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规范的进销货台帐。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要严厉查处假劣兽药销售,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予以查处和取缔,为全区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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