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