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9月10日,崇明县动监所与县水产站联合开展打击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喹乙醇的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抽查了县域内饲料生产企业和水产养殖户的饲料,抽出饲料样品19份,并送市兽药饲料检测所检测。执法人员要求各饲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要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禁止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喹乙醇等药物,确保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结果表明,受检的饲料生产企业和水产养殖户在生产、使用饲料过程没有违规添加喹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