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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配伍禁忌

网友投稿  2006-08-11  互联网


  1、不可与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如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等合用以免降低药效。

2、不可与碱性药物合用。如在含青霉素的溶液中加入氨茶碱、碳酸氢钠或磺胺嘧啶钠等,会使混合液的pH值大于8,青霉素可因此失去活性。

3、青霉素在偏酸性的葡萄糖输液中不稳定,长时间静滴过程中会发生分解,不仅疗效下降,而且更易引起过敏反应。因此青霉素应尽量用生理盐水配制滴注,且滴注时间不可过长。

4、青霉素在干燥状态下较稳定,一旦溶解即不断分解。因此要“现配现用”,不宜溶解后存放,以保证药效,减少致敏物质的产生。

5、每日一次静滴给药方法并不可取。因为当停止滴入后,畜禽体内药物迅速消除,待第二天给药,因间隔时间过长,细菌又大量繁殖。

6、在抢救感染性休克时,不宜与阿拉明或新福林混合静滴。以免使两者效用均降低。

7、不可与维生素C混合静滴。因为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可使青霉素分解破坏,降效或失效。

8、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氯霉素等均以乙醇为溶媒,而乙醇能使青霉素降效。

9、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臻、异丙臻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忌混合静滴。(魏严忠)

来源:《农家致富》2006.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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