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养殖技术 > 兽药信息 > 正文 返回 打印

我国禁产六类有害兽药

零零社区网友  2006-03-16  互联网


  本报讯 11月21日,农业部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危害动物以及人类健康的沙丁胺醇、呋喃西林等六类药被禁止生产、经营和销售。

  六类药分别是:一是沙丁胺醇、呋喃西林、呋喃妥因、替硝唑、卡巴氧和万古霉素;二是金刚烷胺类等人用抗病毒药移植兽用的;三是头孢哌酮等人医临床控制使用的最新抗菌药物用于食品动物的;四是代森铵等农用杀虫剂、抗菌药用作兽药的;五是人用抗疟药和解热镇痛、胃肠道药品用于食品动物的;六是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的复方制剂。(记者赵升)



http://farm.00-net.com/yz/sy/2006-03-16/118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