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是有毒有害的元素,有人用含砷药物作畜禽促生长助剂。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刘强先生和华中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但堂胜先生就此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在《中国饲料》1997年第8期上撰文指出:从生态效益出发应及早禁用含砷药物作为畜禽促生长助剂。
在动物营养学中,砷和硒、钼、碘、氟等一样,既是必需微量元素,又是有毒有害元素。常用作畜禽促生长剂的含砷制剂主要有对氨基苯胂酸(阿散酸)和3—硝基—4—羟基苯胂酸(洛克沙生)等。砷化物的药理和毒理作用本质上是相同的。砷在毒杀细菌和寄生虫的同时,对宿主也有毒害作用,只不过是砷在宿主体内的强烈而已。一般认为砷的功效并不是积极提高机体代谢,而是少量砷抑制同化作用,使体内轻度缺氧,降低基础代谢,表现出皮下脂肪增厚,皮肤营养改善,红细胞增多等表面现象,但过量或长期使用则引起组织崩溃,效果适得其反,利用含砷制剂实质是一种代偿行为。有许多研究表明:长期接触含砷化合物对许多器官系统都有毒副作用,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砷为致癌因子。含砷制剂大部分极易为人和动物所吸收,但沉积量较小,大部分迅速从尿液中排出体外,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将含呻药物作为动物生长促进剂,短期内可能提高畜产品产量,但长期使用必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对我国土地、淡水资源缺乏的现状,我们应及早禁止使用含砷药物作为畜禽促生长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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