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7家养鸡专业户从昌邑一家鸡苗公司购进4.8万只肉鸡苗进行饲养后,竟在接近成熟期时才发现肉鸡“长”成了杂交鸡。养殖户们找到安丘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在调查此事确实属实后,10月16日,为7家养鸡户索赔8万多元。
今年8月份,安丘市新安街道的亓某等7家养鸡户,从昌邑一家鸡苗公司购进了4.8万只肉鸡苗进行饲养。眼看到了出栏期,养殖户们却发现,这些鸡根本不是卖方原先所说的品种,属于杂交鸡,每只仅长到1.1公斤,与原先购买鸡苗时对方承诺的每只能长到2.5公斤左右的重量相差甚远。养殖户找到商贩要求赔偿,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们来到安丘市工商局寻求帮助。经调查,当事人刘某以次充好,将杂交鸡苗冒充肉鸡苗,销售给亓某等7户养鸡户饲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目前8万元赔偿款已全部发放到受损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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