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中国香港发布有关进口野生禽肉及家禽法规的修正案草案,涉及的产品有:带壳禽蛋、蛋黄及供人类消费的家禽及野生禽类的肉。修改有关进口野生禽肉及家禽的法规:
(a) 要求进口人类消费用禽蛋(包括带壳蛋及蛋黄,但不包括液态或粉状的蛋或蛋黄)具备进口批准/许可证以及卫生证书;及
(b) 要求野生禽类、家禽肉及家禽蛋类(包括带壳蛋及蛋黄,但不包括液态或粉状蛋或蛋黄)的进口商及分销商在该类食品进口或分销前,向FEHD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