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水产局近日宣布,该市成功探索的虾稻共生模式,通过专家现场考察,初步认定值得推广。
鄂州市水产局总工程师徐兴川将该模式概括为“一季稻谷三批虾,经营主体不分家”,即在种植一季中稻的同时,可出产虾种、成虾、亲虾三个阶梯产品。这种养殖模式经济效益显著,可亩产小龙虾100公斤以上,亩产稻谷650公斤。虾稻共生模式对生态修复起到明显作用,通过水渠改造、植被栽植与修复以及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对生态环境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该模式技术新颖,共生原理明显、养殖产品结构以及管理方式科学合理,易为群众接受;生产条件要求不高,适合一般水稻田,特别是低洼湖田及冷浸田连片开发。 (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