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畜牧养殖信息新闻 > 正文 返回 打印

农药正确复配原则

零零社区网友  2012-12-06  互联网

    农药合理混用能增强药效。但如果混用不当就会降低药效,增加成本,甚至产生药害。现将农药不能混用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常用农药一般分为酸性、碱性、中性三大类。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如氧化乐果等属于酸性农药;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属于碱性农药;砷酸铅等重金属元素类农药多为中性。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混用,会发生酸碱反应,减低药效甚至产生药害。  

    二、混合后乳剂被破坏的农药不能乱混用。含钙的农药如石硫合剂等一般不能同乳剂农药混用,也不能加入肥皂。因为乳油、肥皂容易同含钙的药剂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钙皂沉淀。  

    三、杀菌剂农药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杀菌剂对微生物有直接杀伤作用,混用后微生物即被杀死而失效。  

    四、混合后发生反应使作物出现药害的农药不能混用。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分别使用能防治多种病害,但若混用很快发生化学变化,生成硫化铜沉淀,使用后果树会出现落叶、落果等严重药害现象。另外,石硫合剂与松脂合剂、有机汞、肥皂、重金属农药等也不能混用。



http://farm.00-net.com/news/13/2012-12-06/278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