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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药商品名惠及农民经销商

网友投稿  2007-12-27  互联网

    根据农业部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产品的所有商品名将取消。虽然有些经销商及零售商对此措施表示不解,但大多数经销商认为,对农药的经营影响并不大,普遍认为该举措会给农民带来很大的好处。
    一位农药零售商认为,取消农药商品名对销售商没什么大的影响,但对农民合理科学用药却有很大帮助。在农村,农民买农药的时候一般会直接咨询零售商。一些生产企业利用在标签上变换商品名作文章是瞒不过有经验的经销商的,通过诚信商家的导购,农民一般不会上当。但是如遇到不法经销商,那么农民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了。因此,他认为,取消农药商品名称对农民有百利而无一弊,因为销售商的指导作用对农民合理购药具有很强的影响。另外,取消商品名还可以防止“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发生,这样就可杜绝一些不法商贩将被禁用的高毒农药改头换面坑害广大消费者。
    还有经销商认为,一些不规范的小企业每年都在商品名上作手脚,从而导致广大农民花了不少冤枉钱。今后农药名称规范化将使农药的价格和质量都得到保证,农民买药施用也能更加放心,而广大农民对经销商也就多了一份信任,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以往农民一旦买到滥用商品名标签的农药,吃了亏就认为经销商和不法生产企业联手坑害农民,其实,许多时候经销商也感到挺冤枉,这种情况以后应该不会再出现了。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取消了商品名,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就不会再为那些“一药多名”的商品作过多的解释,这样生意就好做多了。
    当然,取消农药商品名可能会对一些生产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带来不小的影响,为企业的经销计划和产品的推广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处理库存的产品也会增加一定的难度。但这些问题和困难对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农药市场秩序来说,是能够也是应该解决的。至于对那些采用“一药多名”坑害广大消费者的不法厂商来说,取消农药商品名的措施对他们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
    对于取消农药商品名的措施,广大农民、经销商以及合法的正规生产企业是持欢迎态度的,但是也有人担心这一明显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措施是否能彻底贯彻执行。他们根据以往的经验认为,任何政策能否得以贯彻执行,关键在于主管部门执行政策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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