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38号公告,公布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名单。
农业农村部指定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专业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和华南农业大学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公告称上述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开展非洲猪瘟病毒实验工作,农业农村部将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龙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