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殖的肥猪出现病死情况,有了保险公司及时理赔,使我的损失降到最低,还有国家的政策性补助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河北省定州市国香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程振庭这样说。
按照政策规定,因疫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所造成的损失,都在保险范围内;凡是饲养圈舍条件能够保证饲养质量,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按规定对育肥猪进行免疫接种、佩戴耳标、建立档案、落实出栏报检制度,并对全部病死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条件全部具备的养殖场(合作社、户),其育肥猪均可以投保。每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最高为500元,保费为22.5元,保险期限为1年。由养殖户承担20%,剩余80%由国家财政补贴,养殖户每头只需承担4.5元。
对于这项政策,程振庭还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政府摊了‘大头’买了单,花几块钱给猪投上了保险,减少经济损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避免了养殖户铤而走险,使病死猪肉流向餐桌,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张晓红白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