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我省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科学配方,提 高防效,促进小麦正常生长灌浆,根据当前我省小麦长势长相、 中后期病虫发生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小麦生育中后期天气特点 ,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今年我省小麦“一喷三防”主要使用 的农药、肥料等品种进行了研究、筛选,提出如下使用建议: 一、农药使用建议 (一)主要防治对象 以小麦蚜虫、吸浆虫、赤霉病、条锈病、白粉病为主,兼顾 叶枯病、叶锈病、麦叶蜂等。 (二)推荐农药种类 1.杀虫剂 吡虫啉、啶虫脒、吡蚜酮、噻虫嗪、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 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毒死蜱、氧乐果、敌敌畏、抗 蚜威、阿维菌素、乐果等。 2.杀菌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 - 4 - 三唑酮、烯唑醇、戊唑醇、己唑醇、丙环唑、苯醚甲环唑、 咪鲜胺、氟环唑、多菌灵、甲基硫菌灵、氰烯菌酯、蜡质芽孢杆 菌、氨基寡糖素、芸苔素内酯等。 3.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登记用于小麦的单剂及混配制剂。 以上农药品种均为通用名称。高效氯氰菊酯以4.5%含量为主 ,高效氯氟氰菊酯有2.5%、5%、10%三个含量;吡虫啉有10%、25 %、35%、48%、70%五个含量;啶虫脒有3%、5%、20%、70%四个含 量;烯唑醇以12.5%含量为主;戊唑醇有12.5%、25%、 30% 、43%、80%五个含量;三唑酮以15%、20%两个含量为主;丙环唑 以25%含量为主;氟环唑以12.5%含量为主。不得使用含有高渗助 剂的农药产品。 (三)农药采购要求 1.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企业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 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4.各地采购的农药产品,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 的检验合格报告。 5.供药单位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招标单位应对采购农药逐批次抽样,并封样备查。 二、肥料使用建议 - 5 - (一)叶面肥品种选择 1.中高肥力或偏旺生长麦田。以喷施磷酸二氢钾为主,亩喷 施量不低于200g,若喷施其它水溶肥料,亩喷施量不低于50 mL或50g,降低干热风的危害,提高小麦粒重。 2.低肥力麦田。有针对性的选用大量元素、微量元素、含氨 基酸、含腐殖酸、有机水溶肥料(含聚谷氨酸类),强化营养平 衡,增强光合作用,防止早衰,增加粒重,提高品质。 3.晚播与基肥施用不足麦田。视苗情与土壤供肥情况,选用 喷施磷酸二氢钾、尿素或大量元素、微量元素、含氨基酸、含腐 殖酸、有机水溶肥料(含聚谷氨酸类),迅速补充营养,满足正 常生长发育的需要,提高结实率。 4.旱作麦田。以选用具有抗旱作用的黄腐酸液肥为主,同时 ,结合小麦生长实际,喷施磷酸二氢钾、大量元素、有机水溶肥 料等营养类水溶肥料。 (二)叶面用肥技术指标 1.磷酸二氢钾。符合化工行业标准HG2321- 92(磷酸二氢钾)农业用指标要求。 2.尿素。符合国家标准GB2440- 2001(尿素)农业用指标要求。 3.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1107- 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技术指标要求的微量元素型产品。 - 6 - 4.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 液体)。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1106- 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技术指标要求的大量元素型产品。 5.有机水溶肥料(含聚谷氨酸类)。含有有机质、大量元素 和微量元素的水溶肥料液体产品。产品技术指标应达到登记要求 。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 液体)。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1429- 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技术指标要求的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 。 7.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 1428- 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技术指标要求。 (三)喷施技术要求 1.喷施时间要适宜。若晴天喷肥应在上午9时前或下午16时 后,尤以下午16时至17时效果最好;喷后4小时内遇雨,须重喷 。 2.喷施浓度要适当。肥液浓度过高,易造成肥害,一般气温 较高时,在作物适宜的浓度范围内,应坚持就低原则。不同叶面 肥的喷施浓度一般为:尿素、磷酸二氢钾0.5%- 2.0%,各类水溶性肥料喷施浓度以在农业部肥料登记的使用说明 为准。 - 7 - 3.喷施方法要科学。全面、均匀喷施,喷施量以叶片不滴水 为宜,尤其要注意喷洒叶片背面和生长旺盛的上部叶片,增加吸 收能力与吸收速度。对有脱肥现象、墒情较差的麦田,或有干热 风发生时,要酌情增加喷肥次数。 4.添加助剂要适量。为增加肥液的附着性能,降低溶液的表 面张力,可在肥溶液中加入适量增效剂或湿润剂(如中性皂液、 质量较好的洗涤剂)等,提高叶面喷肥的效果。 5.结合苗情综合防治。根据小麦生长需求或病虫发生及预防 情况,可综合选用叶面用肥品种与农药,混配原则以品种特性与 使用说明中的注意事项为准,严禁将酸性与碱性药肥混用,严禁 将混配后会减小或丧失药肥效果、产生毒害等的药肥混用。 (四)肥料采购要求 1.肥料供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其中磷酸二氢钾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生产的水溶性肥料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适用作物必须包括小麦,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3.磷酸二氢钾生产企业拥有相应产品的生产与质检设备,年 生产规模不低于1000吨。 4.各地采购的肥料产品,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 的检验合格报告。 5.供肥单位应对所供肥料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 8 - 6.招标单位应对采购肥料逐批次抽样,并封样备查。 7.投标企业产品需在近两年内国家、省级肥料质量抽检中质 量合格,且该企业在豫招投标中无不良记录。 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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